《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公文格式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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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2012年8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公文格式解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解读依据: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7.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1《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2党政机关公文基本格式3党政机关公文常见错误基本内容:一、《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一、《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1.相关概念及要求)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

2、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其中,公文拟制包括起草、审核、签发3个环节(《办法》中,3个环节均属发文办理)。《条例》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公文办理范畴。各级为党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增加了督促检查的职责)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会议纪要更名)(15个)。(命令、议案、公告、通告属行政机关特有文种,决议属党委机关特有文种,原党委机关的批示、条例、规定不列为文种)一、《条例》

3、对原《办法》的调整(2.增删公文种类)党政机关公告、决议、决定、法、条例、规则、实施办法、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请示、批复、报告、通知、通报、函、意见、会议纪要(18个)人大机关命令、通令、决定、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通告、会议纪要(12个)军队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在“重要事项”后删除“或者重大行动”)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公文适用范围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

4、项。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原为: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公文适用范围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公文适用范围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公文适用范围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绷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

5、议事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在“记载”后删除“传达”)公文适用范围一、《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3.调整公文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1.新增: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公文标注特急(事关重大而又十分紧急,要求马上以最快速度形成、运转及办理)、加急(5天内);电报标注特

6、提(马上办、1天内办结)、特急(8小时内办、3天结)、加急(24小时办、5天结)、平急(不超48小时、10天结)。2.删除:主题词。一、《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4.国标格式中新增了联合行文公文、信函式公文和命令(令)格式公文首页版式)国标格式专门明确了联合行文、信函式公文、命令格式的首页版式。甭猴急,再打电话我现在也不讲,一哈哈再专门讲一、《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5.发文立户)《条例》第三十七条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一、《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6.行文规则调

7、整)《条例》删除:原《办法》“行文规则”一章条例具体规定1.上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办法》只对请示作规定)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4.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5.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一、《条例》对原《办法》的调整(7.公文拟制程序规范)起草11.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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