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盖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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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未盖章风险  对外加盖公章、签名证明某些事项的风险控制  作为一家企业,经常会遇到某政府部门、其他单位以及个人要求公司给予证明某些事项,如证明某一事项的存在、证明某一事实的发生、证明某些实施的数量等等,各种各样,不一列举。对于这些证明可以出具吗?要出具如何出具才不至于给自己的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此,简单做以探讨,以供公司单位参考。  一、法律对作证义务的规定  是否为他人提供证明

2、,也就是作证义务上,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

3、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

4、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

5、、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6、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

7、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

8、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以上都是针对诉讼做出的规定,除此之外,国家法律做证人作证无强制性要求。  二、现实生活中,作证义务的实际执行情况  现实生活中,对于有作证义务,而不作证的人和单位,法律并未做出处罚的规定,因此,是否作证就变成了纯个人行为,愿意作证就做,不做也可以。  当然,对于司法机关在调查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个人目的-通过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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