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曙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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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政〔2008〕2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海曙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强海曙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此意见认真执行。二ΟΟ八年六月六日-1-关于加强海曙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发挥物业管理在我区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5〕131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2、。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对城区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理顺关系,进一步整合条与条、条与块的管理资源,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发展体系,建设具有海曙特色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二、扶持范围及内容(一)老小区扶持政策1、老小区范围:1998年底前交付使用且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乡、镇改街道整治后实施物业管理的村民住宅小区。2、老小区全面推行菜单式服务模式,按照0.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设立老小区长效管理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和街道按1:1的比例统筹承担和使用。奖励

3、资金根据10%和90%的比例设置专项奖励资金和-2-补助奖励资金。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对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奖励资金根据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情况进行奖励。相应的奖励资金标准按照老小区实际情况逐年增加。(二)由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重点区域整治经费,用于补助重点区域的难点问题整治。资金由区财政局管理,重点区域整治的牵头单位负责申拨和使用。三、措施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1、建立“区政府、街道、社区”三级监管协调网络。区政府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

4、协调小组副组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发改局、财政局、房管处、城管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区物业办、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各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执行和落实协调会议决定。区物业办负责协调小组日常事务的开展。2、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物业管理服务站。物业管理服务站负责人由街道城管科长担任,配备1-2名工作人员。建立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城管副主任担任召集人。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指导和规范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物业

5、管-3-理纠纷及投诉;参与物业项目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3、各社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例会制度。社区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三方例会的组织和落实,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和换届选举工作;做好退管小区的维稳工作;及时协调物业项目内矛盾纠纷;业主委员会成立前,负责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二)明确部门职责1、区物业办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落实。加强对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和建立老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和物业管理项目退管应急预案;引入和推广物业管理先进的服务理念;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监

6、管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创造公平、健康、良性的市场机制。2、海曙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物业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住宅小区内群租、车棚出租等引起的违法行为。3、海曙交警大队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划分停车位及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合理的行车路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严重阻塞交通、阻碍消防通道、强行停放大型客车、货车等行为采取强制措施。4、区发改局负责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5、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政策扶持资金。6、区房管处负责查处涉及房屋使用安全和违规装修行为。-4-7、区城管局负责对跨门经营等违反市政

7、、绿化、市容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履行工商、环保、规划等部门划转给城管的执法职能。8、海曙工商分局负责查处非法广告行为和无照经营、异地设立经营(办公)场所行为,对利用住宅、车棚(库)作经营(办公)场所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9、海曙规划分局负责建筑外立面搭建的审批;查处破坏房屋外立面、违法搭建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10、海曙环保分局负责查处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11、区法院负责对物业费诉讼案件开辟速裁通道,加强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业主权益。四、其他方面(一)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未出台前,区物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高层房屋电梯

8、和智能化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二)在物业服务费缴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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