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ID:30990216

大小:131.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1-05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_第1页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_第2页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_第3页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_第4页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规范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以及《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分支机构对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并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给予贴息的免担保(信用)商业贷款。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

2、活费。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必须坚持“流程简便、程序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采用“一次申请、分次发放”的方式发放贷款。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借款人)是指本市高等院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的学生。第五条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人是指负责本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以及协助银行做好贷后跟踪催收等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一)在本校国家助学贷款计划额度内,向贷款人集中推荐经济困难学生的借款申请;(二)协助银行统一组织、指导借款人如实、准确、规范填写贷款申请表、最高额借款合同等协议文本;(三)审核、确认借款人资格,收集学生提供的相关资料

3、,负责核实其真实性;(四)对审核符合资格的学生在借款申请表见证人意见处签章确认,对贷款审批通过的学生与银行共同签订借款合同;(五)负责对借款人开展个人征信教育,建立、更新并管理借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的,应及时通知银行并协助银行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六)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合同的发放工作。8第六条贷款条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

4、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四)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五)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原则上为借款人所在院校的学生处;(六)在我行开立相关账户;(七)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第七条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国家教委统一规定的学制以及借款人在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确定,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第八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银行根据借款人就读学校学制、就读情况和经济困难程度以及未来收入预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借款人毕业后

5、继续攻读研究生、专升本或第二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可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原则上同意参军、病休、支援西部的学生比照办理)其余情况均不予以办理展期。第九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十条还款方式(一)国家助学贷款在读期间按季结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宽限期内按季结息或计息,约定的首次分期还款日起采用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及还款确认书的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8(二)借款人在申请最高额借款时可视是否同时申请还款宽限期确定首次分期还款日。申请还款宽限期的,宽限期自毕业之日起至首次分

6、期还款日止,且必须小于24个月。在宽限期内,采用按季结息的方式计收贷款利息;若借款人确因经济困难需暂缓归还利息的,宽限期内可按季计息,宽限期内产生的全部利息在首次分期还款时一次扣收。第十一条贷款担保国家助学贷款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发放贷款。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贴息来源的不同按照总行会计科目核算规则分别在相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三条贷款流程(我校)第十四条贷款操作(一)最高额借款及首笔用款审批发放81、贷款申请(学校)(1)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应登陆“上海市助学贷款网上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同时通过学校向经办行提出最高额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

7、材料。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收集相关资料并鉴证资料的真实性后登陆“上海市助学贷款网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并向经办行集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经见证人审核并盖章确认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借款及首笔用款申请表》;②经见证人审核并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经办人私章的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借款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借款人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③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