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江南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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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江南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图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目录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操作规范二.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操作规范三.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操作规范四、公务员医疗补助审批操作规范-审批编号:010947400000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操作规范(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

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修改,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培训学校(已下放市一级审批);-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

3、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南府发[2017]17号),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以中级以上(或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培训学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培训学校。四、行政审批条件(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同意⒈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或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⒉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⒊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

4、财政性经费,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开办经费10万元以上;⒋学校名称经审批部门核准同意使用。(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⒈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或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⒉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⒊经人社部门筹设同意审批;⒋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开办经费10万元以上;5.举办者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5、的教学场所;6.举办者应具有满足所申办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7.配备有专职校长和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8.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9.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10.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经过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学校或者办学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五、实施

6、对象和范围(一)筹设、设立实施对象: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职业培训学校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提出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实施对象:经过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六、申请材料(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同意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1.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3.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属个人办学的,需提供身份证(验原件)4.10万元

7、以上出资办学的注册资金和2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审批部门批复的核准名称文件。(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1.行政许可申请书;2.筹设许可决定书。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正式设立申报表;4.筹设情况报告;5.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验原件);拟任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验原件);6.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场所产权证明材料。(专属用于办学,理论课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7.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场所租赁合同。(租赁场地的需提供且租赁期三年以上,专属用于办学,理论课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8.教学

8、、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清单.9.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租赁合同。(租赁设施设备的需提供且租赁期三年以上。)10.办学章程。⑴学校的名称、地址;⑵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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