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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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6月修订)为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第二条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院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超过2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

2、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并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四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学期开学后2周尚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

3、由的,按退学处理。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册,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重修可按最高考核成绩登记。第七条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考试、考查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考试、考查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课程)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综合评定。6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课程)的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补考,须直接参加重修,在最长

4、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第八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第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成绩考核,须重修:1.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的;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4.无故不参加平时测验的。有上述情况者,由任课教师开具名单并附简要说明,报开课分院备案,由开课分院负责告知学生所在分院。第十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包括重修、补修考试

5、),应当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申请缓考的学生,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临时急病者持校卫生所证明),经所在分院批准后,报教务部备案,方可缓考。缓考从严控制,原则上每学期应控制在3门课程以内。缓考成绩按正式考试成绩要求记载,并注明“缓考”字样。缓考不及格或缓考缺考者,均直接参加重修。第十一条每门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总评成绩40分以下者(不含40分)不得补考,须直接参加重修;实践教学环节及实验课程不得补考,须直接参加重修)。补考不及格或者补考缺考须重修,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第十二条凡旷考和考试违纪、作弊者,本次考核成绩以零分计,直接进入重

6、修。考试违纪的可按《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作弊的可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第十三条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5年),允许学生提前1年(须修满规定学分)或延后2年毕业。休学创业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最长可延后4年毕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在课程开设的学期申请重修。申请重修的学生,须在开学后1周之内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所在分院批准后于开学第2周将重修学生名单报教务部备案。重修人数超过15人的,可安排重修班。正常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但对考试成绩不满意者也可申请重修。此类重修每门课程不得超过2

7、次。6第十四条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如与期末其他课程考试冲突时,须先参加其他课程考试,重修考试延至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第十五条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的学生通过自学认为已掌握某门课程,可申请免修。免修学生应在学期开学后1周内向所在分院提出免修申请,经本分院与开课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教务部备案,凭准考证参加当前学期该课程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并完成课程规定的实验,方可获得学分,否则须参加补考,如补考仍未达到80分则须重修。第十六条下列课程不属于申请免修范围:1.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2.人才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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