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案例分析转单背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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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心专注服务专业以下资料是我们网站经过长期整理而来,在此共享出来,供大家学习参考,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一览英才网旗下法律行业招聘网站————法律英才网的支持!感谢百度文库给我们这样一个交流分享的平台!物流案例分析:转单背后的风险在一些物流企业,有一种业务常常令消费者头疼不已,那就是企业间的“转单”。因为转单,其隐藏的巨大风险往往被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因为转单,造成了物流运输市场的秩序混乱;因为转单,随之产生的物流纠纷不断。基于此,消费者如何规避物流企业因转单而产生的风险以及物流企业如何依法转单,成为业界备加关注的话题。何为物流转单“转单”到底是怎

2、样一种业务?相关风险又是如何产生的?让我们先来看一则案例。7月25日上午,秦先生的家人委托南昌某物流公司,将十余个包裹从南昌市托运至北京市方庄桥西其住处。“为保证物流公司可以送货上门,我们为此支付了820元的托运费。”据秦先生介绍,运单上详细注明了单元号及楼层门牌号。8月2日上午,物流公司通知他下楼取货,秦先生对此表示了质疑。但负责送货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其仅是物流公司临时雇佣的司机,如果要搬运上楼则要另外收费。该司机还称,雇佣其送货的物流公司也是受南昌的物流公司委托,且只收到了450元费用,另外370元被南昌的物流公司收取。既然只收取了部分费

3、用,也就只能送货至小区内,不可能再搬运上楼,否则要另外收取人工费用。“在没有告知我们的情况下,物流公司把顾客倒来倒去,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实在太不负责任。”秦先生对此表示出极大的不满。而对于顾客提出的质疑,南昌的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顾客自愿向公司交纳800余元费用,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该负责人称,托运单上的确已经注明送货,但是没有明确送货上楼,如果要送货上楼就必须另行支付费用。上述案例中,南昌三店物流公司本为合同承运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但在实际运输过程中,南昌三店物流公司委托其他物流公司承运

4、货物,这种行为便是所谓的“转单”。通过分析案例可以发现,该物流企业之所以如此热衷转单,主要是缘于巨大利益的驱使。而物流企业在转单的同时也把随之产生的风险转嫁到托运人头上。这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受到业界强烈质疑乃是必然。转单是否合法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秦先生所经历的事情并非个例,与之类似的因物流运输转单而造成的纠纷在行业内屡见不鲜。鉴于物流企业之间的转单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人们不禁对转单的合法性产生了疑惑,批评质疑之声此起彼伏。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物流学会会员匡双礼对此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用心专注服务专业以

5、下资料是我们网站经过长期整理而来,在此共享出来,供大家学习参考,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一览英才网旗下法律行业招聘网站————法律英才网的支持!匡双礼认为,中国现有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转单有效,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转单实际上是不合法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自己享有、履行,除非有法律的例外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明确约定,即合同相对性突破。也就是说,合同承运人应该严格按照货物运输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合同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转单行为属于违约,自然是不合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合同承运人在转单前以合理的方式告知

6、托运人,并征得托运人的同意,那么合同承运人的转单行为即是合理的,是可以成立的,否则便属违法行为。据《合同法》第五章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此可得出上述结论。“案例中合同承运人南昌三店物流公司在转单前并没有以合理的方式告知托运人秦先生家属其转单事宜,不管托运单上如何注解,南昌三店物流公司的转单行为都属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匡双礼说。风险由谁承担通过分析上述案例不难发现,在这个由转单形成的“合同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掌握运输工具并参与运输的承运人)”、“托运人”三者关系

7、里,最终受害的还是“托运人”,即文中的秦先生。那么,由于转单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到底应由谁来承担呢?托运人究竟应向谁来维权?对此,匡双礼依法作出了具体的分析。匡双礼认为,鉴于物流企业转单合法性的界定,转单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应由承运方来承担。根据相关国际货物运输规则,当转单行为产生风险后,托运人可直接向实际承运人主张权利。但按照国内法律,文中托运人秦先生家属与实际承运人没有发生实际关系,托运人不能向实际承运人主张权利。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

8、违约责任。”即使合同条款上提示货物运输过程中可以转单,如果实际承运人不符合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托运人还是可以向合同承运人主张权利。所以,依据国内相关法律,托运人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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