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解释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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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

2、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

3、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现结合实例说明如何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  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2003年1—3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一月份,期初增值税留抵5万元,购进原材料等货物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  ①外购原材料、备件、能耗等,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4、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5850000  ②产品外销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0  ③内销产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④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17%-13%)=48(万元)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⑤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51-(85-48)-5=9(万元)>0,仍应交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4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40000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2、二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等支付价款85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44.5万元;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

6、0万元。  ①采购原料、出口及内销的会计分录与1月份类似,不再赘述。  ②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3%)=2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0  ③计算应纳税额(即抵税)  应纳税额=300×17%-(144.5-20)=-73.5(万元)  ④计算免抵退税额(即算尺度)  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73.5(万元),可全部申请退税  ⑤确定应退税额

7、和免抵税额  应退税额=65万元  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额=73.5-65=8.5(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6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5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8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85000  3、三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本月无内销。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

8、成计税价格=(300+50)×(1+20%)=420(万元)  借:原材料 420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关税 700000  ②出口的会计分录与前2个月类似,不再赘述。  ③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20×(17%-13%)=16.8(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3%)-16.8=7.2(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000   贷: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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