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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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审批操作规程》的通知【标    签】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申请审批操作规程【颁布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琼国税发﹝2009﹞232号【发文日期】2009-11-11【实施时间】2009-10-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收协定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区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

2、待遇审批程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结合我省非居民管理工作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审批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审批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程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机

3、关为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审批机关)。  第三条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的接收、受理审查、审批决定以及相应的后续管理,适用本规程。  第四条税务审批机关负责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审批事项,并实行初审、复审与审批相分离的原则。文书受理岗负责接收申请及资料,税收协定执行岗(国际税务管理岗)负责受理并进行初审,部门领导岗负责进行复审,分管局领导负责进行审批决定。  第二章接受申请  第五条非居民需要享受《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填写《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税务审批

4、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书面申请,并按《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交相关资料。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  第六条审批机关的文书受理岗负责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及所附资料,按照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制作相关的文书受理通知书交付申请人,并把申请资料递交给税收协定执行岗(国际税务管理岗)。  第三章受理审查  第七条税收协定执行岗(国际税务管理岗)负责受理文书受理岗递交的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并进行初审。部门领导岗负责对税收协定执行岗(国际税务管理岗)递交的申请进行复审。 

5、 第八条税收协定执行岗(国际税收管理岗)接收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受理审查。  申请资料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制作《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资料更正或补正通知单》,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更正或补正资料。申请资料准确、完整,或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或更正资料的,进行初审。  第九条审批机关不能准确判定非居民是否可以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遇,需要启动相互协商或情报交换程序的,应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局启动相应程序。  第十条对有关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信息管理涉及多个税务机关,制作《委托调查核实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情况函》,要求其他相应税务机关协助查证信

6、息。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制作《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认为非居民申请资料不准确、不完整,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或更正资料的;  (二)需要与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进行情报交换或互相协商的;  (三)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信息管理涉及多个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其他相关税务机关协助查证信息的。  第十二条中止审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恢复审查,并制作《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税收协定执行岗(国际税收管理岗)经初审,分别以下情况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

7、遇审批报告表》中作出初审意见,并把全部资料递交部门领导岗进行复审:(一)属于《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初审意见;(二)符合《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的,作出拟准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初审意见;(三)属于《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作出暂不执行税收协定待遇的初审意见。  第十四条部门领导岗经复审,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报告表》中作出复审意见,并把全部资料送交分管局领导进行审批决定。  第四章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审批机关的分管局领导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六条海口市、三亚市国家税务局

8、,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审批的,应当自接受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其余市、县国家税务局应当自接受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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