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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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的检察院负责查究,宜以上级廉政署侦查为主,后者可通过监督来实现查究目的,即使自行侦查也是作为代位侦查为妥。廉政署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务院,并借鉴海关等部门的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建立国务院对地方各级廉政机关的垂直领导体制。这种体制的建立,既可以保证地方廉政机关不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其他机关的干涉,从而独立而充分地行使职权,有效地揭露和查处贪污渎职案件,也可以使地方各级廉政机关对同级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的贪污渎职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从而形成行政机关对检察权、审判权的有效制约,防范检察领域和审判领域的腐败现象。三、职务犯罪侦查程序的启动及相关法律问题我国启动职务犯罪侦查的立案程序在司法运作

2、中主要呈现出两个问题:一是异化问题。即违背立案程序本身设立的初衷,而被当权者服务于另外的目的。二是虚置问题。侦查机关在实践中必然脱离法律的规定而自行其是,自行降低程序启动的标准,这就导致立案程序事实上被虚置。立案程序的异化和虚置是对法律权威、司法权威的莫大伤害,它将极大地动摇守法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和依赖。更为重要的是,立案程序的异化和虚置使得立案程序不但不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反而成为危及公民人权的利器。我国侦查程序的启动也是采认的程序型启动模式。应当根据职务犯罪侦查程序本身的特点来建构启动程序,应当逐渐淡化立案程序的案件分流功能,取消其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段的地位,

3、将之改造为侦查程序的前期工序,即只作为一种犯罪消息登记程序,用以获悉和记载犯罪消息,作为侦查程序发动的动力(信息)来源。四、人权保障与职务犯罪侦查措施改革与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相关的人权保障制度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沉默权制度;二是羁押方式的人权保障和合理化设置:三是口供任意性与口供的价值;四是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问题;五是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兼顾人权保障的前提下,改革以下侦查措施,加强和提高职务犯罪的侦查破案能力。(一)证人义务的强化我们在考虑强化证人作证义务的同时,必须兼顾对证人权利的保护,建立中1国的证人作证保障制度,刑法、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对证人权利方面的规定应协调一致

4、,相互衔接起来。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证人保护法,规定证人的权利和保障问题。(二)污点证人与刑事豁免污点证人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事诉讼中都得到运用。实践证明,运用污点证人是有效打击犯罪的一种手段。但是,也必须看到,污点证人使用不当,可能会妨碍社会正义的实现,轻纵犯罪,也可能会冤枉无辜或者侵害被定罪被告人的公平审判权。对于污点证人的使用,应当予以规范。刑事免责制度是美国刑事司法的重要特征之一。贿赂罪由于往往没有直接的被害者,很难从当事者那里获得有关犯罪的证言和其他证据。为了补足这一“缺陷”,美国的司法机关在对贿赂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时频繁地使用“刑事免责”制度。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刑事免

5、责制度,但是在刑法关于行贿罪的规定中,出于分化瓦解犯罪的需要,也体现了这一精神。(三)强制措施的改革1、完善监视居住措旌监视居住应是介于取保候审与逮捕之间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场所的确定,必须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活空间和基本的活动自由为底限,应界定为生活必需的地方,以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为前提。法律对执行场所的规定应采取选择方式,即犯罪嫌疑人有单独生活居住场所的,优先考虑:虽有固定住处,但不能单独居住的,指定居所。应允许并引导司法机关加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办案。监视居住还有一个隔离的问题。包括与人接触和通讯通信联系两方面。我国的监视居住制度应借鉴和引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强制

6、)隔离制度和纪检监察部门办案适用的“双规”、“两指”措施,在法律上明确,可以暂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限制其通信通汛自由,暂停其与家人的共同生活、共同居住,允许其会见家人和聘请的律师,但办案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可以进行监视。也就是说,监视居住应是对犯罪嫌疑人包括言行在内的全程监视,而不仅仅是停留于住处或居所外围的、控制其出行、会见范围的监视。2、借鉴保释制度,改造取保候审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与保释有很多相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与英美法系国家把保释当作一种自然权利及保证自由的司法机制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把取保候审规定为一种强制措施,其价值取向为有利于侦矗、检察和审判人员推进诉讼的过程,是国

7、家本位主义观念F控制犯罪的措施之一。主张保留现有取保候审制度,但对现有规定增设若干配套措施,以加强这一制度的操作性。(四)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手段的利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措施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应实王见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定化。关键词:刑事法,职务犯罪,侦查,制度作者:李维兵指导教师:张成敏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反思与完善前言刖昂中国的职务犯罪,可以认为是国家政权在社会转型阶段发生腐败的必然现象。这不是一个一般刑事问题。国家防止和惩处职务犯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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