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ID:35148084

大小:59.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3-20

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_第1页
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_第2页
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_第3页
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_第4页
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农业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1事项信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2服务对象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及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3设定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3.2《国务院关于开发“绿色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1〕91号);3.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2003年4月17日发

2、布);3.4《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4承办主体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5联办机构5.1跨部门联办否5.2跨层级联办联办机构为各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具体分工: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6办理限制无7办理时限根据所申请产品属性和生产环节链条长短,办理时限不同。各环节时限详见第10条“办理基本流程”。8受理条件8.1申请使用绿

3、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8.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8.1.2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8.1.3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8.1.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8.1.5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8.1.6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8.2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涵盖商品范围内

4、,并具备下列条件:8.2.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8.2.2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8.2.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8.2.4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9申请材料9.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9.2资质证明材料;9.3质量控制规范;9.4生产技术规程;9.5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9.6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9.7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

5、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9.8具体申请产品所需特定材料详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申请材料清单”。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10办理基本流程10.1申请: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网上申请:10.2受理: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受理与否;10.3现场检查: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组织现场检查;10.4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产品检测机构自产品抽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监测机构自环

6、境抽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检测;10.5初审: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自收到环境和产品检测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10.6书面审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自收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10.7专家评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书面审查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10.8颁证决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专家评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11办理结果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12结果送达绿色食

7、品标志许可使用证书可邮寄或自取。结果同时在《中国食品报》、《农民日报》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greenfood.org.cn/)上进行发布。13收费依据及标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14咨询途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greenfood.org.cn/);各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可登陆以下网址进行查询:http://www.greenfood.agri.cn/jg/gzjglv/201110/t201110

8、18_2363999.htm咨询电话:010–6212226615办理方式15.1申请材料受理:各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受理时间:详询各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15.2网上申请:绿色食品网上审核与管理系统http://nyyyw.agri.gov.cn16监督投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监督电话:010-62122266邮箱:cgfdc@greenfood.org附录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办理流程图①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不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