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曲折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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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1913年信托传入我国,至今已有百年历史;而从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到现在,信托重新恢复发展也走过了35年的历程。无论是在旧中国的萌芽和成长,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的恢复与发展,信托业的道路蜿蜒曲折,山重水复,历经苦难,如今方才呈现出兴旺发达的气象。近日,记者专访了知名信托专家、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陈赤博士,回顾信托过往的发展过程,展望未来的发展前景,信托在我国分阶段发展的图景逐渐清晰。在陈赤看来,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信托的初级阶段,起止时间大致是1979年—2014年,其基本特征是信托业以融资类业务为主

2、营业务模式,信托业是一辆独轮车;第二个阶段是信托的中级阶段,其基本特征是融资类业务虽然继续存在,但占比显著下降;资产管理业务将成为信托业的一个新的主营业务,信托业升级为一辆两轮车;与此同时,财富管理业务开始萌芽并逐渐成长。这一阶段的时间大概从2015、2016年开始,可能需要五六年的时间。展望中国信托业的未来,有望在2020年逐渐进入第三个阶段,也就是信托的高级阶段,其基本特征是资产管理业务继续茁壮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则取代债权融资类业务而普遍开展,信托业新的双轮演变为资产管理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债权融资类业务成为非主流的附属业务。■起势:

3、信托突围矛盾困境记者:能否请您简要回顾一下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历程?陈赤:信托在我国近现代的成长史无疑是相当曲折的。信托在我国萌芽于1910年代,在1920年代的“信交风潮”中大起大落,经历了抗战前的快速发展和抗战时期的“畸形繁荣”,最终在战后的统制经济中走到了尽头。在这一演进过程中,有三个问题一直制约了信托业的进步:其一是行业地位不高。与银行、钱庄、保险等其他金融行业相比,信托业兴起的时间较迟,规模、影响力相对薄弱,始终处于金融业中的次要地位;其二是从一开始经营就偏离了主业。由于当时国人没有信托观念,信托需求不足,加之金融市场环境动荡,信托

4、机构为了生存,经营偏重于银行业务,投机性强,信托主业薄弱;其三是信托制度建设的滞后。近代信托业始终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原因是政府没有发挥主导作用,尽管业内人士也曾努力推动行业建设,但收效甚微。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我国开始推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金融机构的形式趋于单一化,原有信托业务消失,信托业在中国的存在和发展告一段落。信托在我国的重新出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标志着信托业的恢复。改革开放后,再次设立信托机构,恢复信托业,是国家适应经济体制改

5、革的需要在金融体制方面实施的一个重要改革内容。但是,我国恢复信托业,是在并没有任何相关法律制度准备,甚至从决策层、理论界和实务界均不甚明了信托的本质为何物的情况下,国家出于对高度集中的传统金融体制进行改革的需要,把信托机构植入进了当时的金融体系。因此,我国信托业的重新出现,并非因为实体经济对信托作为一项优良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产生了需求,而是因为改革开放的需要、作为国家银行的补充机构引入的,因此,这一制度供给所对应的制度需求难免具有脆弱性和短期性的特点。所以,从1979年到2013年,这三十多年来信托业始终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记者:信

6、托初级阶段这一过程的时间不算短,可否再细说一下?陈赤:初级阶段的信托,其发展又可细分为三期。初级阶段的第一期,是从1979年我国信托业恢复以来,到2001年之间的二十余年间,属于信托业的探索时期。在探索时期,信托机构的初始功能定位首先是类同于银行的融资功能,显著区别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信托机构的基于财产管理的投资型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当时无论是从指导思想、行业管理上,还是从实务经营上,都使用了办银行的方法办信托机构,用管信贷的方法管信托业务,使信托机构具有强烈的银行色彩,信托业务具有强烈的银行业务色彩。此时信托机构在金融体制改革中扮演的角色

7、,是在传统僵化的国家银行系统之外的、较少受到计划约束的、更具灵活性和弹性的新型银行类机构,可以满足各方对资金的饥渴需求。同时,在探索时期,信托机构还成为了混业经营的改革试验田。各种历史因素汇集到一起,客观上要求当时新成立的信托机构应当是全能型的,既要有银行的功能,可以从事存贷款业务;又要有实业投资的功能,这样才能实际地参与项目的建设;还要具备在国外发行债券的资格。由此,强化了信托机构“金融百货公司”的倾向,逐步确立了信托业以经营银行业务为主的混业经营模式的合法性。事后分析,探索时期对信托业的功能定位偏离了信托本源业务,发生了错误。客观原因

8、是,信托业作为改革工具和融资工具的政策取向,使之难以定位于信托本业;制度供给不足,难以支持信托本源业务开展;居民收入水平低下,也难以支撑信托本源业务开展。在这一时期,由于种种矛盾困境,信托业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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