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

ID:35946367

大小:79.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4-26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_第1页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_第2页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_第3页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_第4页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_第5页
资源描述: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压力,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便利服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委托扣划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出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归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申请,在签定《孝感市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委托授权书》)后,由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受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的

2、委托,每月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直接归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条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信贷科负责委托扣划还贷的操作和管理。第二章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申请条件和方式第四条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必须是在本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住房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第五条申请委托扣划还贷,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未进入其他冻结状态。第六条委托扣划还贷为逐月扣划还贷一种方式。(一)逐月扣划还贷: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二)借

3、款人及其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一致。第三章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时间、条件和规定第七条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时间逐月扣划还贷的执行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第八条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条件和规定(一)实施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如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已转为其他冻结状态的则停止执行扣划。(二)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扣划顺序依次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三)逐月扣划还贷:委托人签定《委托授权书》时其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不小于按月应还款额的两倍。当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少于100元或扣划后会低于100元时,即暂停执行该账户的逐月扣

4、划还贷;待账户余额达到100元以上且够扣划月应还款额时,再恢复执行逐月扣划还贷。第九条委托人应每月关注并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金额是否符合逐月扣划还贷的规定。当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可扣划金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或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已被冻结导致不能执行扣划时,委托人应于当月20日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与贷款银行约定的银行储蓄存折(卡)内,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借款人将依照有关法规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第四章 委托扣划还贷的办理程序第十条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约定用于偿还住房公积

5、金贷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卡)及复印件;(三)《孝感市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第十一条委托扣划还贷办理程序(一)咨询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信贷科咨询并领取《申请表》(也可登陆孝感住房公积金网站(www.xggjj.cn)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全套申请材料;(二)受理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信贷科受理申请,收取申请材料后登记委托扣划还贷信息并打印《孝感市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授权书》,核对无误后与申请人签订《委托授权书》。(三)扣划资金信贷科于每月20日进行扣划

6、(如遇节假日顺延),扣划完成后,由资金信贷科制作扣划还贷凭证,并于5日内传送到综合科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二条当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或再婚后配偶信息发生变化,其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委托扣划还贷前,借款人及配偶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信息变更。如借款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同意配偶方办理信息变更的书面授权委托,待贷款信息变更后再按委托扣划还贷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委托扣划还贷终止第十三条委托扣划还贷终止是指已签定《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人申请终止对原《委托授权书》的执行

7、,并签定《孝感市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授权终止书》(以下简称《委托授权终止书》)。第十四条委托人仅有权对本人签定的《委托授权书》提出终止申请,但不影响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项下其他未终止的《委托授权书》的执行。委托人提出终止申请的须经其他委托人共同同意方可执行,终止申请前已履行委托扣划还贷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不作调整和返还。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信贷科负责委托授权终止申请的受理。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信贷科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确认后,由委托人签定《委托授权终止书》。第十六条当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后,其《委托授权书》

8、自行终止失效。借款人应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委托人在授权期限内应当关注本人的住房公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