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攻读博士规定

北外攻读博士规定

ID:36000218

大小:43.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4-29

北外攻读博士规定_第1页
北外攻读博士规定_第2页
北外攻读博士规定_第3页
北外攻读博士规定_第4页
北外攻读博士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外攻读博士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2008年7月7日校党政联席会修订通过)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高尚健全的人格、严谨的学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身心健康,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广阔的学术视野、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学

2、科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原则。2.招生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学校许可。3.学校各培养单位须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协调下,根据招生规划开展招生工作。(三)招生对象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四)招生类别招收的博士生分为:非定向博士生、定向培养博士生、委托培养博士生和自筹经费博士生四种类别。学习方式:全日制脱

3、产学习。(五)招生方式公开面向社会招生,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录取。具体招考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管理机构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唯一合法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2.确定专人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相关科研工作。4.制定北京外

4、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调整各培养单位的招生计划。5.编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6.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7.组织命题、考试、考核、评卷和录取等工作。8.复查新生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9.调查处理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发生的其它各种问题。三、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一)编制招生计划1.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近期及长远需要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同时结合我校的培养能力和学科建设规划确定。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应按计划招

5、收脱产或在职博士研究生。3.由于长期外出、身体健康状况、年龄(年满62周岁)等原因而实际上不能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应编入招生计划中。4.计划招生总数不超过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须严格控制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特殊情况须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二)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是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考生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的招生情况,填报志愿,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我校以此为依据,受理报名,组织安排考试,做好录取工作。1.学科、专业名称招生学科、专业名称须采用国务

6、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学科、专业名称全称,且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2.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定应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新的研究方向的申请和论证报告,须交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由其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后,交学位委员会审核。未经批准,培养单位不得在学科专业下随意设置研究方向。3.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及计划招生人数。4.应试科目:外国语或第二外国语;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般为两门)。四、报名报名参加博士入学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7、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即须达到以下条件者:提交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或提交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初试时加考政治理论课,初试通过后,复试时加试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5.有两

8、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二)报名时间每年11月至12月。具体时间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三)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交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