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

建设节约型社会

ID:37262059

大小:582.50 KB

页数:262页

时间:2019-05-20

建设节约型社会_第1页
建设节约型社会_第2页
建设节约型社会_第3页
建设节约型社会_第4页
建设节约型社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设节约型社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节约型社会文件汇编南京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二○○七年十一月262建设节约型社会文件汇编南京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二○○七年十一月262建设节约型社会文件汇编南京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二○○七年十一月262建设节约型社会文件汇编南京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二○○七年十一月262建设节约型社会文件汇编南京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二○○七年十一月262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1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6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37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50关于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

2、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73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77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87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00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104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120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126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38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5关于印发《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151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164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190南京市促进清洁生产实施

3、办法197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若干意见208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19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24市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建设节约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26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229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一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39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南京市节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45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节能减排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25426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4、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号公布 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 本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26

5、2 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五条 国家制定节能政策,编制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能源的合理利用,并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

6、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或者节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节能管理262  第九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每年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第十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

7、位的方针,在对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比较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选定能源节约、能源开发投资项目,制定能源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