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加多宝 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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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老吉加多宝商标纠纷VS王老吉凉茶在清朝道光年间由王泽邦初创,王家第三代传人将凉茶店开到了香港、澳门,并将王老吉“橘红底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成为第一个注册的华商商标。1949年解放后,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王老吉被一分为二,广州王老吉凉茶被归入国有企业广州羊城药厂,隶属于广药集团,香港的王老吉则依然由王泽邦家族后人把持经营。王老吉品牌简介商标之争始于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旗下加多宝公司商标纠纷起始1995广药将灌装王老吉品牌20年使用权租借给加多宝加多宝通过各种商业宣传,使红罐王老吉品牌家喻户晓广药引入香港同方药业入股王老

2、吉品牌崛起,广药发力绿色盒装王老吉凉茶商标的许可权:商标属于财产权,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从中获得利益回报。以合同的形式确定。纠纷发生的原因1997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第一次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予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2000年签订第二次合同,将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5月2日其中问题原合同是签到2010年的,但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在2002年11月时,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将

3、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在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王老吉商标由此被贱租给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2011年,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至506万元。纠纷爆发2010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药业旗下的“王老吉”商标价值为1080.15亿元,成为中国目前第一凉茶品牌,并公开全球招募新合作伙伴。加多宝抗议:红罐王老吉与广药无关称“红罐王老吉产品是由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内地旗下的加多宝企业生产和销售的

4、,并非广药集团生产和销售”。2011年3月,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生产的两款王老吉产品罐装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正式亮相,被称为“广药集团在1997年将红罐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加多宝集团后的又一次授权”,加多宝强烈反对。2011年4月初,广药集团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至此,在国际商会大厦王老吉红绿之争正式对簿公堂。纠纷过程争论的焦点聚焦到了王老吉商标合同究竟是2010年到期还是

5、2020年到期。即时任广药集团领导的李益民受贿后续签的王老吉商标租约十年合同是否有效。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而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

6、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李益民有期徒刑15年。行贿者陈鸿道取保候审期间弃保潜逃至今。纠纷判决2012年05月25日,广药发布“郑重声明”,称加多宝仍在市场销售“红罐王老吉”,此举构成侵权。2012年05月27日,加多宝声称不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此前的裁定结果,并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结果。2012年5月27日,加多宝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撤销先前仲裁裁决的申请

7、并已获立案,而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5月28日立刻回应称加多宝此举是“对法律的无知”,并准备针对之前两年来加多宝的侵权非法所得提出索赔75亿元。2012年6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询问。在6月20日,鸿道集团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已撤销陈鸿道案件。即陈鸿道行贿行为不成立,也或许意味着,两份关于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的补充协议不应被认定为无效2012年7月16日上午消息,广州药业发布公告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12年7月13日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北京一中院就鸿道(集团)有限公

8、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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