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制度与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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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新工時制度與勞工權益 -兼論日本工時制度-大葉大學助理教授邱祈豪課程大綱前言縮短工時對勞資雙方的影響、 及企業因應之道企業實施變形工時設計原則加班女性勞工深夜勤日本工作時間制度工時定義狹義每週每月法定工時廣義年度總工作時數(加班、假日、特別休假休化率)背景國際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國內緣起增加二二八紀念日增加休閒時間創造就業機會裁員、降低薪資、減少福利工時與假期安排混亂家庭休假不一致縮短工時對勞工影響縮短工時對資方影響-企業因應之道節省開張費用勞動力提高成本(間接)提高刺激休閒育樂業改變生產流程、外包、臨時工、派遣勞工化危機為轉機人事成本計算方式人事成本﹦ 員工薪

2、資+附加成本+訓練成本附加成本﹦ 健保費、提撥退休準備金、職工福利金、年終獎金、各種福利(團保、制服費等)縮減工時後實際工資成本分析每小時實際工資成本﹦總薪資÷全年實際工作日數總薪資﹦30000×{12(月薪)+1(年終)+0.5(節金)+0.5(節金)+1(年資負債)+1.2(保險費)+0.8(其他)}全年實際工作日數﹦365(全年)-52(例假日)-20(休假日、選舉假)-10(特別休假、請假)-39(再縮減工時)工時縮減後實施週休二日制之星期六出勤之工資計算規定少於法定正常工時勞資協商多於法定正常工時依第24條規定辦理兩週變形之休息日依第24條規定辦理與勞動節等

3、休假日對調依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逾法定正常工時總數依24條規定超過四小時部份勞資自行協商,惟不可低於一又三分之二企業實施變形工時設計原則要訣及應注意事項-工時制度之沿革一週變形-廢止兩週變形兩週八四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以八小時為度兩週內一日兩日的正常工時,分配到其他工作日每週總工時不得超過四四小時四八小時適用行業:適用勞基法之行業四週變形四週內正常工作日可任意分配,但每日不得超過兩小時正常工作達10小時者,加班不得超過兩小時兩週至少有兩天作為例假不受36條拘束適用行業正面表列行業皆不可,但農林漁牧業例外可勞委會指定之行業(環境衛生銀行信託等 P590)92年版製造業(P3

4、03)92年版八週變形八週內正常工作時間分配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四八小時加班後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變形工時勞方應考慮的要項變形後勞動條件(工資、福利、總工時、假日)應較好不至因變形受解雇、影響家庭生活甚至身心調適變形工時資方應考慮的要項變形前後總工時應一致應合乎法令規定變形後人事成本降低,產值、獲利能力應比變形前增加招募、管理員工應較容易至少不致有困難等。建議變形工時雇主可彈性運用,並可達縮短總工時之目的變形工時實施期間越長,勞工工作時間長短交錯,將影響家庭生活,增加職業災害。因此變形工時實施後之加班應嚴格設限。肆加班一般情形加班特殊情形加班

5、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假日加班(8)一般情形加班 -舊法新法-前提:工會或勞工同意工會同意 (無工會時勞資會議同意)男性(女性)一日不得超過三(二)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六(二四)小時指定行業可延長四小時、男性(女性)不得超過四六(三二)小時一個月不超24小時46小時特殊情形加班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前提:無須工會或勞工同意、但應於延長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措施:事後補假例外坑內勞動亦不可因特殊情形加班,但坑內之監視性勞動可以。企業實施女性勞工深夜勤制度應注意之事項原則:22時~6時、懷孕哺如期間禁止。但書: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提

6、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無大眾運輸工具可搭乘時、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性勞工宿舍。例外:緊急事故、生產原料易敗壞、擔任管理技術之主管職務、國家緊急事故或經濟重大利益、運輸倉儲及通信業、衛生福利及公用事業不須體力勞動。例加班與值班之區別台電公司變電所之37名員工於民國78年間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台電依勞基法第24條、第39條規定給付加班費之差額理由為上班時間為每日12小時(8小時正班、備勤4小時),台電發給員工之加班費係採固定超時報酬其數額較依勞基法規定加計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為低例加班與值班之區別(2)實則員工之勤務為上班一天休一天假之制度,所從事者為電機運轉所之監視﹑記錄

7、供電﹑電壓﹑電流及停電突發事故時之聯繫﹑簡單操作開關等監視性工作及機器外觀之檢查﹑值班時間內可睡覺休息並不用坐在值班台工作。例加班與值班之區別(3)本案訴訟期間長達10年歷經八次審理,最高法院駁回兩次至大法官會議解釋。勞方以為大法官會議之解釋文對其有利又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審之訴。判決結果台北地院79年度訴字第16號判決勞工敗訴高院79年度勞重上字第3號判決勞工勝訴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2733號發回更審高院81年度勞重上更(1)字第1號勞工勝訴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2860號發回更審高院85年度勞重上更(2)字第1號勞工敗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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