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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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三)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四)《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五)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六)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二、新建房屋初始登记(一)提交证件:1、        申请报告;2、        当事人身份证明;3、        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5、        土地使用证明;6、        竣

2、工验收证明;7、        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8、        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证明;9、        温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协议书。属个人自建房屋只提交上述1、2、4、5条要求的证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须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书面委托书。以上所列的证件如已交城建档案馆归档,可提交盖有该馆公章的复印件。(二)办理程序:受理®初审®复审®审批®收费发证®归档(三)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包括面积测绘时间)。如补件,以证件补齐日为受理日。三、房屋变更登记(一)提交证件

3、:1、        申请报告;2、        当事人身份证明;3、        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        房屋权属证书(原件);5、        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6、        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书:*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发生变化的:属个人姓名改变的,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属单位名称改变的,提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工商行政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证明文件(原件);如属企业改制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视为变更登记的,还需提交变更的依据文件。*房屋坐落的街道、

4、门牌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证明。*房屋部分改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面积增减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房屋分割、合并的,提交有关分割、合并的报告(原件)。*配偶之间变更登记权利人的,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7、房屋翻建的,提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个人自建房屋除外)。(二)办理程序:受理®初审®复审®审批®收费发证®归档(三)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包括测绘配图时间)。如补件,以证件补齐日为受理日。四、房屋转移登记(买卖、交换、赠与、转让)(一)提交证件:1、        当

5、事人身份证明;2、        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        房屋权属证书(原件);4、        合同书(协议书、有关证明文书等)(原件);*买卖的,提交《温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房屋交易申请过户声明书;出卖方婚姻关系证明。*出让房屋属单位所有的,如属于国有资产的房屋,要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房屋,须提交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出让的证明(原件);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须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出让

6、的证明(原件,同时提交企业章程备查)。*交换的,提交换房协议书(原件)。*拍卖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购房发票原件、委托拍卖协议书(原件)或委托公函(原件)。*赠与的,提交赠与协议(原件)。5、        房屋估价报告书(原件)(拍卖房屋则不需提交);6、        其他房屋转让情形的,提交证明该房屋转让的有关文书(原件)。(二)办理程序:受理®初审®缴纳税费®审批®发证®归档(三)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包括测绘配图时间)。如补件,以证件补齐日为受理日。五、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分析(分割)、判决等)(一)提交证件:

7、1、        当事人身份证明;2、        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如属法院判决强制性转移,申请人无法提交房屋权属证书的,提交由档案部门出具的该房屋权属证书存根(原件);3、        有关法律文书。*继承、分析(分割)的提交公证书(原件)。*强制性转移的,提交法院已发生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二)办理程序受理®审批®收费发证®归档(三)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包括测绘配图时间)。如补件,以证件补齐日为受理日。六、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一)提交证件:1、        当事人身份证明

8、;2、        购房发票(原件);3、        完税凭证(原件);4、        商品房买卖合同(2002年12月1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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