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制 之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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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8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则该企业8年间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多少(税率25%)年度200203040506070809应纳税所得额情况-10020-40202030-20952002年亏损100元,连续5年弥补期限2003-2007年,可用03、05.06.07年合计90万元所得弥补。未弥补10万元已到5年抵亏损期满;不再弥补2004年亏损40万元,连续弥补期限:05-09 2008年亏损20万元,连续弥补期限:09-2013 200

2、9年所得弥补2004年和2008年亏损后还有余额35万元,要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35*25%=8.75(万元)7/14/20211课前复习一、所得税中公式中扣除额中准予扣除的项目及不得扣除项目包括哪些内容?二、亏损弥补的内容7/14/20212课堂练习:应纳税所得=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2、销售成本11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

3、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要求计算1、会计利润总额2、广告费调增所得额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6、应纳税所得额7、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7/14/202131、会计利润总额=2500

4、+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2、广告费限额2500*15%=375(万元)广告费调增所得额:450-375=753、业务招待费的调整、第一数据:2500*5%=12.5(万元)第二数据15*60%=9(万元)业务招待费的调增所得额:15-9=6(万元)4、捐赠支出限额:170*12%=20.4捐赠支出调增所得额:30-20.4=9.6(万元)5、“三费“调整限额=150*18.5%=27.75(万元)“三费“调增所得额(29+3)-27.75=4.25(万元

5、)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7、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7/14/20214四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7/14/20215一、税额扣除P243(重点11)一、抵免限额,是指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限额采取分国(地区)不分项方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7/14/202

6、16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公式注意点1、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2、公式中的所得是税前所得(含税)。考试时要注意区分境外分回所得,如果分回的是税后所得。 可用:分回的税后所得/(1-境外税率)3、具体应用 (1)如果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扣除限额,可从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

7、; (2)如果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其超过部分不得从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年度未用完的抵扣限额补扣,但补扣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7/14/20217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税率20%;在B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税率30%企业所得税,计算该公司2008年实际应纳税额。7/14

8、/20218例: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税率20%;在B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税率30%企业所得税,计算该公司2008年实际应纳税额。1、中国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100+50+30)*25%=45(万元)2、在A国缴纳所得税额=50*20%=10(万元) 在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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