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大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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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成立业主大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二、成立业主大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一)由建设单位或业主提出申请(二)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三)街道办事处(乡、镇)组织成立筹备组(四)开展筹备工作(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六)业主委员会备案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四、其他相关规定(一)业主的认定(二)业主大会参加人数及表决效力人数规定(三)公示位置的认定   一、成立业主大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专有部分交

2、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且业主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自首位业主入住起满两年且业主入住率达到25%以上的。(二)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二、成立业主大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对应参照《乌鲁木齐市业主大会设立及其活动(示范文本)》,后简称《操作表格》)(一)由建设单位或业主提出申请1、可以由建设单位

3、,或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1)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2)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3)业主名册;  (4)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5)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6)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7)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二)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1、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

4、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2、不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向申请人给予书面回复。(三)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其成员为7-11人,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5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代表担任。1、推荐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业主代表(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一、二),并对业主代表的身份进行核实。2、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5、。筹备组成员名单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15日(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三)。业主对筹备组成员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协调解决。(四)开展筹备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1、由筹备组组长召集召开筹备组工作会议(1)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3)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照市房产管理局印发的示范文本)

6、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4)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推荐)办法;(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可采用差额选举方式);(7)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2、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前款内容进行把关审核。3、筹备组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对前款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应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1)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专有部分面

7、积(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四);(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及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五、十三、十七);(3)《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八);(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推荐办法(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九、十)。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委员为5-11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9-15人。符合资格的被推荐人超过规定候选人人数的,由筹备组依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确定人选。(1)筹备组在

8、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征求业主意见(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十一);(2)筹备组公告经公示后确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参照《操作表格》示范文本十二)。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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