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目标要求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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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

2、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理解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通风是煤矿安全的基础,也是治理瓦斯的基础。有人形象地把矿井主扇比喻为矿山的心脏,把新鲜空气比喻为矿井的血液。矿井通风在安全工作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俗话说:“一风出百害。”如果有了合理的风流,不仅可以保障井下工作区域杜绝窒息、同时还可以防止风流瓦斯超限,给予井下一个良好的气候条件。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

3、抓。“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稳定;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系统合理”,就是要求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特别是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

4、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监测监控是防范瓦斯事故的有效手段,必须做到监控有效。监测监控就是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井下瓦斯含量和瓦斯浓度,在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杜绝事故。“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管理是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保障,必须做到管理到位。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不到位,再完善的系统、再先进的装备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

5、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值得注意的是,要落实好上述要求,必须完善相应的职能部门和工作机构。多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一些安全机构和部门(包括瓦斯治理机构)被削弱了。尽管人们一再强调:无论如何改革,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事实上许多企业的安全机构被取消合并。(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

6、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

7、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第一百零二条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避难所的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避难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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