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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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2007年02月28日15时47分440 主题分类:财税审计农业农村民族民政 “农村居民” “生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69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一月七日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加快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农村

2、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各级政府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对持有当地农业户口的贫困居民予以差额补助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第三条农村低保制度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二)与本地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相适应的原则;  (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四)政府保障与家庭赡养、扶(抚)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平、公开、公正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六)整合社会救

3、助资源与农村其他专项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制。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低保管理工作。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政策制定、运行规程的指导检查及资金的测算、分配和管理;农业、卫生、教育、物价、统计、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农村低保的有关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低保的审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辖有农业人口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低保的审核工作。  村民委员会、含有农业人口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受县

4、(市、区)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承担农村低保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凡持有我省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抚)养关系并在同一户口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抚)养关系的人员。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一)虽家庭年人

5、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家中有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或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二)参与赌博、吸毒、嫖娼、酗酒、不务正业及因违反婚姻、收养等法律、法规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三)将所承包的土地抛荒的;  (四)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居住1年以上的(在校学生除外);  (五)虽然生活困难,但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并且具备自救条件,而不采取措施自救的;  (六)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  (七)其他按当地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  第七条农村低保标准由

6、地市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用等费用,结合当地的财力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消费水平等因素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民政、财政部门备案后公布执行。  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标准。保障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按照下列标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抚)养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人和扶(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抚)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

7、额救助;  (二)有一定收入的,按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予以救助。  农村低保对象除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外,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医疗、住房和教育等其他救助政策。  第九条农村居民的家庭纯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获得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按统计部门有关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口径计算),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收入;  (二)外出务工收入;  (三)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及转租承包地等获得的收入;  (四)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抚)养

8、费;  (五)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六)各种保险金、补偿金、退休金、养老金、储蓄存款及利息、现金及有价证券等收入;  (七)农村“五保户”五保供养收入;  (八)困难家庭得到的救济款(物)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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