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

龙山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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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山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是指森林资源资产权利人不转移对森林资源资产的占有,将该资产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第三条 从事林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所有或者依法有处分权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抵押物申请借款或其他目的的,应以书面形式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第四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担保的范围由抵押人和抵

2、押权人根据抵押目的商定,并在抵押担保合同中予以明确。第五条 森林资源资产担保的期限,由抵押双方依法协商确定。第六条 县林业部门负责森林资源资产的抵押登记工作,主要负责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审核和权属认定,负责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办理抵押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后,林权证存抵押权人处。抵押人对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进行林木采伐等生产经营活动时,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向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第七条 可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为:㈠林地使用权;㈡森林或林木使用权;㈢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森林或林木资产抵押时,其

3、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但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第八条 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不得抵押㈠生态公益林;㈡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㈢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㈣属于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㈤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㈥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第九条 办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应当遵循以下程序:㈠抵押事项的申请与受理;㈡抵押物的审核、权属认定,林权

4、权属的复查;㈢抵押物需评估的进行评估及备案;㈣签订抵押合同;㈤申请抵押登记;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㈦核发抵押登记证明书。第十条 以森林资源资产作抵押,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出具县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和载有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的林地类型、座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等内容的相关资料,供抵押权人审核。第十一条 办理大额贷款,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的,可以聘请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对拟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可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

5、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由财政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第十二条 县林业部门对抵押人聘请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对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或备案。第十三条 经营国家无偿划拨森林资源资产的单位,以其经营的森林资源资产申请抵押时,应先办理相关的森林、林木出让手续,否则抵押无效。第十四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应持以下文件资料向县林业部门申请抵押登记。㈠抵押申请;㈡抵押人和

6、抵押权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㈢抵押合同;㈣林权证;㈤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的相关资料,包括:林地类型、权属性质、座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等;㈥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㈦抵押登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 县林业部门在受理登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合规性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㈠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㈠借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是否真实、合法;㈢抵押物是否重复登记;㈣抵押物中是否有属于禁止抵押的内容;㈤抵押物期限是否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或

7、合同规定的期限。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县林业部门应当受理登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对林权证权属复查的时间除外)内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同时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登记备案制度,如实填写《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簿》,以备查阅。第十六条 对符合抵押物登记条件的,县林业部门应在该抵押物《林权证》的“注记”栏内载明抵押登记的主要内容,发给抵押权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并在抵押合同上签注《登记证》编号、日期、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通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并退回申请材料。第十七条 如变更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

8、或者抵押担保范围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协议、《林权证》、原森林资源资产《登记证》和其他证明文件,向县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八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同意延长抵押期限的,双方应当在抵押合同期满之前1个月内,向县林业部门申请办理续期登记。抵押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抵押权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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