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及三期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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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期与三期员工管理劳资大讲堂第四期医疗期与三期员工管理目录医疗期与三期员工管理医疗期篇医疗期基础知识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基础知识不需继续停工治疗者,医疗期是否准许休满?洪某,男,35岁,为A企业员工,连续工龄25年。洪某2010年8月15日患浸润型肺结核(右肺),住院治疗3个月后出院。企业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建议书和洪某的实际情况,又批准其继续病休(全休)3个月。2011年2月20日企业联系

2、其到期上班,员工表示还需休息,企业要求洪某到结核病防治所复查病情,复查结果是:已基本恢复稳定,肺功能良好。因此,企业书面通知洪某于2011年3月18日前到岗复工。洪某认为企业的做法不对,自己连续工龄已15年,本单位的工作年限12年,按规定他应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这一期限未满,企业应准许其继续休病假至医疗期满。案例案例讨论:1)该员工的诉求是否正确,是否还需休至医疗期满?2)如遇到如上案例的情况,作为HR要注意哪些问题?医疗期基础知识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3、,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按这一规定,洪某可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但这不过是给他休医疗期的“资格”,是否休满,关键是看他的病情实际需要和医院证明,是否“需要停止工作医疗”,如果不需要,就不应休满医疗期才复工。另部分地区有文件规范,肺结核一般“活动期全休4~6个月”、“稳定期可恢复正常工作”。洪某已休6个月,且复查诊断病情又已稳定,不需要再连续停工医疗,因此,企业要求洪某及时复工是正确的。案例解析不需继续停工治疗者,医疗期是否准许休满?医疗期基础知识病假期与医疗期的区别病假期指员工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接受诊疗而无法上班的期间。属客观事实,根据员工病情或负伤情况判定医疗期是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医疗期是法定期间,根据工作年限判定。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VS均主要通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予以界定,在实务中,主要通过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病休证明)作为证据形式予以证明。医疗期基础知识HR应注意的病假风险虚假病假和泡病假(小病大休)。规范病休审批流程和权限虚假病假和泡病假的应对:制度约定对虚假病假情况的处罚,且公司有权对员工提交的病假单及病情情况进行查验,必要时可要求并陪同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复查,并根据查验结果

5、作出相应处理。催促到岗通知书。要求病休必须提供病休证明,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休假,紧急病休,电话请假后,3天内补齐手续。完备销假流程,对提前上班或销假员工要求上班当日起草,保障对到岗的监督。医疗期基础知识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总工作年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本单位工作10-15年本单位工作15-20年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医疗期3个月6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累计病休时间6个月12个月15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依

6、法享受不超过法律规定最长期限的医疗期: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依据,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基础知识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注意事项: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1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1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员工如果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如果间断休医疗期,则可在累计病休时间

7、范围中累计计算医疗期。医疗期计算的基本步骤为:1)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长短;2)根据医疗期长短确定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如3个月医疗期则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为6个月;3)在前一步骤确定的计算周期内确定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基础知识医疗期能否延长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基础知识上海市医疗期规定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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