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XX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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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民委员会,镇属有关工作部门:经镇人民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将《XX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10-XX县XX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及贵州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137号)、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中央

2、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XX国土资发〔2011〕XX号)、XXX国土资源局《关于下发黔东南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国土资发〔2012〕XX号和XX府办发〔2012〕XX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促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夯实农村发展

3、基础,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镇人民政府牵头,国土部门指导,镇属站所和各村民委支持配合,以第二次全国农村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在-10-2012年11月20日前,查清我镇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转为日常地籍管理,适时进行变更登记,保持地籍管理工

4、作的完整性。建立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为全镇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查询、共享奠定基础。今年是我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决战之年,镇属各站所、各村民委要提高认识,加强协调,严格按照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始终把农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对安排不周密,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三、工作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5、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趵通知》(XX国土资发〔2011〕XX号);《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015-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6、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等。四、经费保障根据国土资发〔2011〕60号和XX国土资发〔2011〕XX号文件要求,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包括以下费用:应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宗地图测绘费;集体土地所有权应测绘宗地测绘费;应测绘标准分幅地籍图测绘费;地籍图制图费;建立数据库和其他工作经费等。五、外业调查(一)现场调查原则调查人员在权属调查中应当公告或书面通知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现场指界。被调查的土地权属界线所涉及的相关集体土地所有权

7、人,应当按照公告或指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执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集体委托指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双方指界人应当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和宗地草图或地籍图上签字盖章。按照权属界线协议书认定的界线,应将相关的权属界线协议书复印件提交给外业调查人员,作为土地权属调查的附件。(二)缺席指界原则-10-权属界线调查时一方指界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土地权属调查人员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缺席者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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