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

ID:41776856

大小:124.45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9-02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_第1页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_第2页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_第3页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_第4页
资源描述: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表·······险参保种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城乡疗居民保险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灵活就业城镇职工缴费比例单位个人2%0.5%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1.5%;市镇(区)两级财政各补贴缴费基数0.5%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1.5%,按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各补贴缴费基数1.0%缴费基数的2.5%全部由个人缴纳7%3%缴费基数(元)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医保待遇特定病种门诊种类:肾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骨髓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限长期透析治疗)、肝脏移植术后及血友病。待遇:限定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按社会医

2、疗保险规定的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额标准及支付比例,视同住院待遇进行结算,每三个月为一结算周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累计费用部分在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中予以扣减,属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个人自付。住院住院医保费用个人支付(%)统筹支付(%)起付额以内(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800元,0三级医院1000元,市外上级医院1200元)100%一、二级医院10%90%≤10000元20%80%超过起三级医院付额部分10000元以上部分15%85%≤10000元22%78%市外转院10000元以上部分17%83%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年,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39

3、150元;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含1年)以上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17450元生育医疗报销待遇(一次性支付金额)流产引产顺产剖腹产(或多胞胎)300150030004000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2、连续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含1年)以上的,按以上定额100%支付。普通门诊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按年龄标准划入:36周岁以下的,划入60元;36周岁以上至46周岁以下的,划入75元;46周岁以上的,划入97.5元。特殊病种门诊·······补充医疗保其他险人员医疗保险救助金上

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10%工资·······由财政资金与统筹基金共同设立种类: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病二期以上(含二期)、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Ⅱ级以上)、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类风湿关节炎、血友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病症引起的后遗症)、癫痫、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非透析治疗)。待遇:个人支付门诊医保费用累计超1000元以上

5、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元。住院补充医疗待遇[须连续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满1年(含1年)以上]: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后,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含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5000元)和住院补充医疗待遇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与连续缴费时间挂钩。连续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2年、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分别为117450元、156600元、195750元。参保人申领社会医疗

6、保险救助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每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万元,导致生活困难,难以支付医疗费用的。②属孤寡、生活特困户、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参保人,每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累计超过5千元的。申领社会医疗保险救助金每年度申领次数不超过3次,救助总金额不超过15000元。·······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一、住院起付额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起付额。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1000元;小榄人民医院、陈星海医院、黄圃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及其他医院600元;市外转院120

7、0元。二、参保人转院就医参保人诊治疾病,应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市外定点医院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应转往下列指定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已联网结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已联网结算)、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