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法理辨析

贿赂法理辨析

ID:41800729

大小:24.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02

贿赂法理辨析_第1页
贿赂法理辨析_第2页
贿赂法理辨析_第3页
资源描述:

《贿赂法理辨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贿赂法理辨析反贿赂法仍然存在误区,关于应否处罚行贿人的规定尤其如此。严格来讲,如果按照意图和行为事实划分,应该区分为行贿人、贿赂人、受勒索人、被勒索人以及受贿人、索贿人和勒索人:•行贿人:有作出贿赂要约,无论是否知悉索贿要约或存在贿赂事实(就此定义而言,“行”有主动作为的意思,或另名与贿赂区分。主动作为方默认为起意方,除非能举证对方有要约表示。)•贿赂人:冇接受索贿要约但未作出贿赂要约,存在贿赂事实•受勒索人:有接受索贿要约,存在贿赂事实(就此定义而言,“受”有接受的意思,或另名与一般认为无辜的被勒索人区

2、分)•被勒索人:知悉勒索,但无贿赂事实(除非特殊情况卜,如因拉关系等原因未受侵害,却知情不报,甚或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影响的,应酌情另法给了取消公职、警告或降低信用评价等处罚)•受贿人:未作出索贿要约,但存在受贿事实•索贿人:有作出索贿要约,无论是否存在受贿事实•勒索人:有作出索贿要约,但不向贿赂方提供额外利益,而是通过妨害或威胁妨害索贿对象、隐瞒或沽售利害信息实现受贿目的认定条件:索贿/贿赂耍约(意图证据),贿赂/受贿事实(行为证据)。这些都是可以举证的,并非推断或推测。凡是有主动作出要约的,均认定为主犯

3、,如否,则凡有贿赂行为或导致贿赂行为的,均认定为从犯,此为行为定性标准。是否存在贿赂/受贿事实、涉案数、金额等作为量刑标准。概念:•要约:offer(n),solicit(v)要约;当前法律定义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矢[1悉:acknowledgement,acknowledge•接受要约:accept(offer)•作出要约:make(offer)/solicit•反向要约:counter-offer此外,根据逻辑推理可以合理/严格推断出必然贿赂行为的情形也可以作为论

4、据,如一方有贿赂行为,即便自身并未获得直接利益,但是(由于勒索人对他人的妨害或威胁妨害、隐瞒或沽售利害信息)可以获得相对于同行(或同事方,peerparty).社会公众的竞争优势,或构成胁迫(peerpressure),则不划定为受勒索人,而应定性为贿赂人。政府招标是这种贿赂形式的典型场合。很多承包商会辨称口己没有获得额外利益,但是这种行为导致竞争对手必须贿赂才能取得等同的地位,这就构成犯罪。这样区分,有利于直接针对贿赂的起源,避免治标不治本以及勾连串供等现象。关于贿赂方举报者是否应免责:相关联的行贿/贿

5、赂和勒索/受贿应视为共同犯罪,因此除行贿人、索贿人和勒索人应被认定为主犯,凡是存在贿赂事实的,至少应认定为从犯;如非主犯且无贿赂行为事实则应就所涉案件免责(涉及串谋、隐瞒、串供等另法处分),其屮主动举证者,可酌情给予信用评价奖励。如双方均无法或拒绝通过举证证明己方为从犯,则视为共犯。此外索贿/勒索方不应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民营机构中有索贿/勒索行为的也应该依法论处。这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手段。辨析一:据引述,香港廉政公署反驳论处行贿/贿赂的举报人不利于反贿赂的-•种说法是,举报人如在举报后不被论处则仍有行

6、贿/贿赂的可能。这在表面上似乎很介理,却仍然违背无罪认左原则,也损害了程序正义。无论如何,法理应该基于证据、意图以及程序正义,亦即,不应仅仅因为存在无明确行为和意图证据的违法犯罪可能——如举报免责可能成为累犯诱因一一而一概认定须以违反贿赂法论处,因为在此情形卜,无论是贿赂行为(如有)还是反贿赂行为(举报、披露)都不是行为方任何意图或行为规律(免责、因举报可免责而累犯或因历史行为而累犯等等)的总接或有效证明,或可以合理/严格推断的必然结果。关键在于,反贿赂法律应尽可能提高犯罪的风险,而非提高守法的风险。以上

7、说法背离无菲认定和程序正义,过于武断和一刀切似地对待贿赂人,在一定程度上捉高了守法的风险。辨析二:另有人引述《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止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來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扌II、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里最后一句存在问题。被勒索未获不正当利益者,尽管其直接行为不被认定为行贿,仍然应该彼认定为勒索方的从犯,构成违法,因为

8、这必然对未响应勒索的同事方(peerparty)构成不当竟争优势或同事方胁迫(peerpressure),而这是可以合理/严格推断的必然结果而并非仅仅只是一种可能,应划归贿赂罪(非主动作为的行贿罪)。上面的例子表明,以是否获利为由宽免是错误做法。国内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医患关系,医生可能只作出喑示,患者是否响应实际上不影响自身利益,只不过血子上挂不住。这种情况仍然构成同事方胁迫,影响到具他人和社会集体的利益,本质上是以自身的歪Il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