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产妇讲义

农村孕产妇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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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份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讲义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它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优生优育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是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近年来农村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经验而制订的。通过建立健全村、乡、县三级医疗保健网,明确职责,实行统一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发病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应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中心,筛选高危孕妇为重点,实行分级分工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管理范围,提高

2、保健质量。在已普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地方,可逐步开展围产保健工作的试点。一、孕产期保健内容:(一)早孕保健1.对怀孕妇女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2.凡确诊的孕妇应列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范围,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3.对早孕妇女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指导,包括避免接触各种有害有毒物质。4.对有异常症状或发现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及时诊查、指导或转送上一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管理范围,重点监护。(二)产前保健1.检查次数和时间初查:孕三个月(孕12周)前一次。复查:孕5—6个月(孕20周—24周)一次。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均应在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及早终止

3、妊娠。孕7—9个月(孕28—36周)每月一次。孕9个月(孕36周)后每10天左右一次。(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一般不应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2.检查内容(1)初查内容(孕12周内)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史等,并推算预产期。②进行体格检查,包括测身长、体重、血压、妇科检查。③常规化验:尿常规、血色素,必要时作尿糖、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等。④逐项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列入系统保健管理范围。⑤筛查高危妊娠,进行高危评分。(2)复查内容:孕5—6个月(孕20—24周)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

4、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④根据需要复查血色素、尿蛋白。孕7个月(孕28周)后:①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胎方位,注意有无浮肿。②必要时复查尿蛋白、血色素、肝功能、血型和超声波检查。③指导孕期卫生、营养、自我监护方法和作好母乳喂养的准备。④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三)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1.高危妊娠的筛查:凡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农村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度。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1)对高危孕妇

5、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定期随访、追访。(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坪头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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