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探讨民事再审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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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民事再审制度改革探讨  何源宝  再审制度又称为审判监督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在二审终审制度基础上增设的特别司法救济制度,它对于纠正确属错误裁判的案件

2、,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人们对于“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理念认识的深化,现行再审制度,特别是民事再审制度的弊端在审判实践中日显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构成了影响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既判力、司法权威的因素之一。笔者认为,现行的民事再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也不利于维护司法的既判力和司法权威,需要进行改革。  一、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弊端  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多元化。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的规定

3、,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为三类:  1、该法第17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

4、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2、该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该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时,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二)提起再审的理由和条件过于宽泛,在审判实践中难于操作。  《民事诉讼法》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5、没有规定再审的理由和条件;对当事人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虽然分别规定了五项和四项法定条件,但是不具体,过于宽泛,在审判实践中很难操作,导致当事人认为案件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而人民法院又认为不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造成当事人申请案件再审立案难,不得不求助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三)可以提起再审的时间过长。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对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没有明文规定,没有任何限制,导致案件终审后,长期

6、处于可以被提起再审被改判的不稳定状况,  (四)可以提起再审的次数无限制。  《民事诉讼法》对案件再审的次数未作任何限制性的规定,导致有的案件被反复再审,有的甚至审上十来次,造成终审不终,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五)审级无限制。-------------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

7、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按照该条规定,全国四级人民法院均有权对案件进行再审,导致当事人对经过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后的案件,不是依照法律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是待判决生效后,向高级人民法院、甚至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的甚至从基层法院再审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反反复复的再审,这样不但使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处理信访案件,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的甚至形成了影

8、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六)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法律适用规定不具体。《民事诉讼法》第184条只规定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这样笼统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如我们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肖文元诉林小东、郭千林买卖合同追偿汔车公路规费一案时,抗诉申请人林小东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若按一审程序审理可按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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