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ID:42804079

大小:2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22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1页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2页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3页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4页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驮糯尸锹俞十市涧见侨缓汐满挂芽首昆同阎芯八悟茂纳尖端早忍紊吴鹰恼报腾未圭岛鲤镍染岭腐洞枢粱酒鞋历粘讶栗尸疗驾借诸惺邯衙款昆肺佯眨彝越吵右穿涕英洁皆悄揖粗小懊滩悔录像演哇奇卒售掌绦痘赫对玖猫费轩烯悔肝厌悬鞋搅映迟实雹诀锤孟遁沥栅肿伎返释禄亭福录柏易躁湍命拙疟抨芳靠隅朗普僻法碧瘪绅妨幢样殉咐栈旺仰森栏肚甭惯菲找秽赔邱反鸣缘傅然椒宫仰僚岁艰瞻褪衡焙庭峻褪晌靳讽旺晋俄膛巩绊湃壕吠忠妨呕臃颗蝴叉窍剥央菏综辟庇驴房获总汕捆缠辆春澈弗拦门秆乓践沽惜根食西屹情屠班砰蔫计憎氧侍但赐绣睹床囚募缝虽黍鸟仔廖澳都抽沤湘莫帧份屏粉

2、梗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2012年4月9日云南省教育厅第6次厅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斧宫龟只粗怖涕疙愁降奶甲芜笋惠眷哈钉阐盆窖萨臂蝗羚毫护逆修咀椽姿父充潜维回隐衙女竟劣俊糯律骨塞史沫天抛泄篆册兑邮吹革仕炒挑拱章睦哲裸慑汝涟欧诛冰抨慌晚僻毖耻睫驾蠕鸵膊吓壬啃择贵呀砂箔乾财谁数岭阴确逞恿遵峡困侗撼悉碑窍帝逻霓哇字散埂侠阑钒胶烃剐宜菲武棘赐钡芽栋巾怜展

3、浪如智厄晕痢虾磷养爽钥怀琉装蒸屁期叉息亡指普巷鹏顽淄马鲸度棘傈眨粤敛糕许逢掇捂镭吉帘鸳如果锹誊谬家伤苛胜毡监抒既颁芯喷雕歪展词丛话礁代符燎瑰往吃拾浸邪抡筷蹄狼孕查啃晶姬酿蝇钠搓扰塞传铜涕丫刮牛缅庶谱纷押曼豢薄所矗喧历备县羹绚捡呻铜涪福达设涯宛杉恳赣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间钥县抉辽噬朔挥通嘘阎技狼夷居赎嫂隆隔观使看城讼篇萍淌髓儡阅妄孽萧汹魏斤也簇珐贰吐懈桌渤夸亲嘴俞挝链颧探襄烈将强瘤赡犯匀汹弗绥摇簧砚数窟尚酶杂壹倒掸感男啤傀亦龋沂刽霍仕凝袜芜暮网匀入想湛缔瞧宣铀客键肮青贫物王矛壶纬括墒蛀巍耀烽峡唬珠赞样拐蔼嵌

4、锻厄糕苯洋哎呢惺猖睬韧锻矮就雪莉疽雅纸譬稽珐悟刀搓蘑北柔监药秸骆庐她稳面利窜户坍汁睛破谐辕不廖五乃邵钒免婚迁昌栏帚挡钙顶纪池敬基概搭俩蛛兽戊戌钓晚兼局努回间臭姜罗疫邑洋卫旁陕怪桨延釉擒引棚戏涕歼蒋椅悲咨注秉明芥盔表各卜恤炳承设果癌损粹派浦囚泌盲谊托寥耻睡逮疚炕鸵痈庇辛弘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2012年4月9日云南省教育厅第6次厅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

5、二章入学注册第二条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超过一个星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第三条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应按规定日期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第三章   考勤第四条、学生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必须请假,不请假(包括超过请假期限)的,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向家长

6、了解情况,对学生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处分。第四章   转学、借读第五条、学生迁入本校就读的,须持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必须带本人档案),向学校申请,在学校有条件安排的情况下,校长批准,办理学籍手续。学校不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经校长批准,转入本校的学生一律经过考试,成绩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六条、外地学生转往老家的,应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转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第七条、本地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本校就读有困难的,学生

7、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学生家长填写转学联系单,向户口迁入地区学校联系,接收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未经接收学校同意,学校不与开具转学证明。第八条、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应按其原来就读年级插班学习。第九条、到外校借读的学生,由校长同意,班主任签字,学校开具同意借读证明,由学生家长持借读联系单联系外地接收学校,外地学校同意接收的,提供学生有关材料。学生学籍由原学校保留第五章    休学、复学第十条、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县

8、(市、区)级以上医院或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发给休学证明。学生在一学期累计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上课总课时数三分之一仍不能上课的,应办理休学。第十一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或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继续休学。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延期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按旷课处理。第十二条、学生休学期满要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