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责任清单

镇政府责任清单

ID:43502661

大小:250.01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9-10-08

镇政府责任清单_第1页
镇政府责任清单_第2页
镇政府责任清单_第3页
镇政府责任清单_第4页
镇政府责任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镇政府责任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XX镇责任清单二〇一五年五月职权名称责任事项责任依据问责情形问责依据备注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的审批1、受理环节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环节责任: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3、决定环节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市相关部门备案。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

2、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

3、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予以核准的;3、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核准程序或核准条件的;4、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和登记)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

4、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已受理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六)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时,不开具有效书面凭证的;(七)无合法依据实施行政审批的;(八)违反规定擅自增加、取消或者停止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九)擅自增设行政审批程序、审批条件或申请人义务的;(十)违法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审批的;(十一)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十二)依法应当根据招标

5、、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审批,而违反法定程序的;(十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行政审批的;(十四)未在法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十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十六)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且应当颁发行政审批证件,而不向申请人颁发合法、有效行政审批证件的;(十七)审批收费未在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等内容的;(十八)向申请人乱摊派、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的,或索取、收受申请人财物以及谋

6、取其他利益的;(十九)未按规定实施统一受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的;(二十)其他违反行政审批工作规定的。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的处罚1、立案环节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2、调查环节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3、审查环节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4、告知环节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联同卷宗报法制

7、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5、决定环节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方式;6、送达环节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7、执行环节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踪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踪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8、其他法律

8、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