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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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进法庭,感受庭审2010年10刀15日,我有幸和法学院08级同学们一起参加了南岸区法院的一场庭审活动,“零距离”体会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上午9时,我來到了南岸区人民法院。走进高悬国徽的法庭,首先一个感觉就是“庄严”。从审判人员及检察员的着装,到所有人员严肃庄重的举止,立即让人感觉到现场氛围Z不一般。说到法院庭审场景,以前只是在电影电视看到,现场旁听,在我还是第一次。能够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法庭、了解庭审、接受现场法制教育,我感到激动不已。并且,为了取得良好的审判效果,南岸区法院还特别选择了一起和大家生活密切相关、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教学案件。我们先从

2、程序的角度了解一下案件的整体发展:9点半,庭上的音箱里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同时,大屏幕上也同步出现了字幕。这让我感觉十分新奇,在我们平吋的模拟审判屮,法庭纪律是由书记员负责的宣读的,而事实上,现在用机器來进行此类操作既能更好地达到宣读法庭纪律的效果,同时又节省了人力资源,可以说是一举两得。随后,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旁听的人员应声而起,审判人员入场,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人员由南岸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他们着装规范统一,严肃认真。审判长法槌-落,整个审判便严格按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冇条不紊地进行着

3、:首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详细交代庭审事由后,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详细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询问其是否听清有关权利和义务,了解原被告代理人的权限,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诸项事宜;法庭调查阶段,原方首先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请求,被告方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原告岀示证据,被告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证,然后再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随后的法庭辩论,审判长总结了Z前法庭调查中的孑盾焦点,要求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原告、被告及各自辩护人通过分别发表辩论意见,各方围绕前期争议的冇关问题及法庭需要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的诉讼请

4、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在这个过程屮我整体感觉审判长的态度不是很好,并在原告辩护人进行辩护时多次进行打断,当然审判长的目的是耍求辩护人进行精简的陈述,但这显然给了我们一个不太好的印象。这是庭审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交锋。此吋的庭审现场处在一种严肃紧张的气氛之中,整个庭审高潮迭起,我为这种气氛所感染,细心旁听现场审理,记录庭审程序,认真做好旁听笔记。案情虽然不像事先想象的那样错综复朵,但审判员认真履行的没一个程序,尤其是法庭辩论环节屮原被告为了自己的切身合法利益而进行的激烈辩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彖,也充分认识到法律对于公民权利救济的重

5、要性。由于案件比较复杂,因此并没有在现场进行裁决,但此次旁听仍然使我们受益匪浅。接卜•來让我们了解一卜•案件情况。木案是一个一房二卖的民事案件,原告方表示,在房屋述处于修建阶段时,原告就与被告达成了购房协议,并交纳了一定的预付款,但却因某些原因没有和被告签订正式的卖方合同。之后告原告曾反复联系被告,在多次打电话联系被告却无人接听的情况下,原告又寄击了快递催促被告,并在庭上出具了快递回执单。为此,原告提出要求被告赔偿其因房屋转卖而损失的差价,并表示据其调查,被转卖的房屋价值已达到30万左右。然而被告则称,被告曾多次联系原告无果,在无法联系到原告的情况下,被告曾在某报刊上

6、发布了公告,由于原告在期限内没有联系被告签订买卖协议,被告不得不单方撤销合同并将房屋转卖,同时,原告要求按30万來评估房屋是不合理的,由于被告转卖房屋时出售价格是18万,因此被告方只承认房屋价值为18万。对于原被告方岀示的证据和案件表述,双方达成一致的方面有:原告确实与被告达成过买卖房屋的合意;原告确实向被告交纳了一定的预付款;被告确实已经将房屋转卖。在这些方面原告均出示了相应的证据,被告也没有提出任何界议。此案之所以有复杂性主要存在于几个方面,这同吋也是法庭辩论的主要方面:一方而是原告与被告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归责问题,一方而是被告是否尽到了相应的通知义务,此外还有被转

7、卖的那套房屋的价值。关于木案第一个方面的问题,双方都不能出示相关的证据來证明过错方,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了木案的第二和第三方面。关于被告是否尽到通知义务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出示了催促签订合同的快递回执单,被告则冇发布公告的报纸作为依据。关于此问题,在我看来,原被告出具的证据在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方面应当是都没有问题的,我们可以相信双方都进行过相应的活动,但问题在于原告寄出快递催促被告的行为,可以肯定是能够到达被告方并为被告方所感知的,而被告在不知名报刊上发布公告,并不必然能使原告了解情况,且被告没有说明公告在报纸上所占的篇幅和所处的位置,我们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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