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课程讲义第三部分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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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部分教育法律法规第一章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考纲再现】1•理解(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冇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一、教师的权利教师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亨有的各种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公民权利;二是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职业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教师作为公民厚冇的权利,冇一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中,然而,也有一部分是教师职业所独具的,与其它公民的权利不同。按照我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教师享冇教育教

2、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六项权利。(一)教育教学权教育教学权是教帅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棊木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教师冇“进行教冇教学活动,开展教冇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任何个人或部门都无权干涉。教育教学权有三方面的貝体含义:1•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不对剥夺,教师是发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有权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冇教学活动,非因法律的规定或教师客观的原因不能剥夺教师的教冇教学权;2.教师可以根据国家、学校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特点口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这-•权限必须在国家

3、、社会、学校许可的范围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教育的基本规律;3.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特点,依据教学大纲,为提高教学质量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和方法进行教学改苹和实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教师的教冇教学活动和教冇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真题回顾】1.[2014年上■中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0A.管理学牛:权B.教育教学权C.学术自由权D.民主管理权(二)学术研究权学术研究权是教师作为教冇教学专业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木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师拥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

4、见”的权利。教师学术研究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1•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吋,有权进行任何专业的科学研究,科学技术开发研究,有权将教学中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撰写成学术论文发表、出版,著帖立说;屮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最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笫49页共192页2.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F,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参加有关学术团体并在团体中兼任职务;3.冇权在学术研究中和学术活动中发表个人的观点和意见,冇学术争鸣的自由。不同教育阶段教师的学术研究权的权限和范围有所区別。义务教育阶段,耍求教师按照既定的教育大纲和教育基本要求來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不得山于任

5、何原因而耽误了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教师科学研究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违反教育教学的基木规律。(三)指导评价权指导评价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相对应的一项特定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教师指导评价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1.教师在不违反法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学牛•的特点和个体差界,因材施教,采取各种教育教学方式指导学牛的学习和发展。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以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为借口,违反法律规定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侵犯学生

6、的身心健康;2.教师有权严格要求学牛,对学主的思想品徳、学习和主活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所作的评价必须是客观的、公正的、实事求是的,不能有教师个人的偏见与私心;3.教师的指导评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教师的指导评价权是教师教冇教学工作屮专业性较强的一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指导评价学牛•权的行使。教师也应当珍惜并以公正的态度行使这项权利。【真题回顾】2.[2014年下■小学】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某小学规定语文教师不得在课堂上点评学生的作文。该校的做法()□A・正确,学校有权对教师提出工作要求A.正确,学校应该满足学

7、生的自尊需求B.不止确,学校侵犯了教师的专业权利C.不正确,学校限制了教师的言论自由(四)报酬待遇权报酬待遇权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在教师职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冇“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报酬待遇权有三方面的具体含义:1.教师的报酬必须按吋发放,不得拖欠教师的报酬,不得克扣或变相克扣教师的工资;2.教师冇权要求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津贴、奖金及英他津贴在内的所有工资收入,如果属于学校的原因末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教师可以耍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解决,如果

8、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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