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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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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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1•产科医务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病房管理;定期巡视病房,严格执行陪护和探视制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启动病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2•护士要向住院孕妇及陪护人员进行入院宣教,宣教内容:(1)入院通知(2)探视陪护制度(3)母婴同室知情告知通知书宣教后责任护士和孕妇要签名。3•医护人员实行床头交接班制度,母婴情况床头交接。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1•产妇及陪护人员不应将新生儿交给当班医护人员以外任何人员照顾。2•住院期间,产妇及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新生儿离开母婴同室区。3•因医疗护理

2、等需要母婴分离时,必须由陪护人员抱婴儿进行跟随监督。必须做到:(1)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2)每一个婴儿离开母亲都必须由其指定的陪护人员全程跟随监督直至婴儿安全回到母婴同室并由三方认真填写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签字确认(医护人员、婴儿母亲、指定陪护人员)。4.认真核对产妇姓名、住院号、婴儿性别、岀生时间、体重、体表情况;核对手签与脚环信息是否一致。5•护士应按护理级别定时巡视病房,并做好记录。6•出院时,主管护上应在《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上填写新生儿情况,当班护士、主管护士共同与新生儿母亲核对出院证、新生

3、儿腕带、脚环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签名,撤除腕带、脚环,办理离院手续。7•若产妇无独立行为能力或死亡,由新生儿父亲签字认领,特殊情况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其它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认领,并登记签字。&需要转院治疗的新生儿须严格履行转院手续,填写《新生儿转院记录》,由转出科室护士签字,家属确认后签字。产妇及新生儿、产房与病房交接制度1•产妇分娩后在产房观察2小时,无异常时由助产士将产妇及新生儿同时送回病房,与护士、家属共同确认产妇身份和新生儿信息。2•助产士与护士共同确认新生儿包被卡。(包括产妇姓名、住院号、

4、婴儿性别、出生时间及体重)新生儿双腕带、性别与出生记录单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3•双方认真交接确认后,交接情况认真记录,双方签全名、交接记录保留于病历内。4.交接后病房责任护士做自我介绍,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产后健康宣教及护理。剖宫产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1•腕带管理:腕带上写明孕妇姓名、住院号、年龄等。做术前准备时,病区护士(产房助产士)将腕带交由产妇及监护人佩戴,产妇佩戴腕带入手术室,另一腕带由监护人携带在手术室外等候。2.助产士去手术室接新生儿时应同佩戴腕带的监护人与手术室人员进行交接,并认真

5、核对腕带上信息。3•助产士接新生儿与监护人返冋病房,与病房护士核对、确认签字,完成新生儿交接。新生儿查对制度1・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士填写新生儿腕带、脚环,内容为: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体重、性别、出生时间(具体到分钟)。2•新生儿沐浴前,每一个婴儿离开母亲都必须由其指定的陪护人员全程跟随监督直至婴儿安全回到母婴同室并由三方认真填写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签字确认(医护人员、婴儿母亲、指定陪护人员)。护士沐浴后与监护人进行反相核对。4.认真核对产妇姓名、住院号、婴儿性别、出生时间、体重、体表情况;核对手签

6、与脚环信息是否一致。3•各项护理操作前后,应核对新生儿性别及腕带、脚环信息是否相符,并检查新生儿腕带有否松动、遗失、字迹模糊等情况,必要时更换新腕带。4•出院吋,护士应与母亲共同母亲共同核对出院证、新生儿腕带、脚环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签名,撤除腕带、脚环,办理离院手续。新生儿交接班制度1•产科医护人员佩戴胸卡上岗,工作时间坚守岗位,按时巡视病房。2•每日晨会交班,交接新生儿出、入院人数、高危患儿情况及特殊处置的情况。3•责任护士与夜班护士实行床头交接班。4•发现新生儿腕带脱落或家属自行摘下,经护

7、士双人核对产妇及新半儿信息无误后,及时佩戴。弃婴处理制度1.对于小37周的早产儿(有生机儿),应认真填写孕周、性别、死因、畸形、处理结果等,做好登记并有两名以上医护人员签名。2•对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或医院领导。3•医院内或周边发现弃婴时,必须制定专人看管,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和公安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转送社会福利部门。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提供弃婴。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处理制度1•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应当由其监护人

8、妥善处理。2•委托卫生机构处理的,监护人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署《委托处理协议书》后,由卫生机构按规定程序处理。3.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应纳入遗体管理,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按废物实施处置,严禁从事患者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4•遗体处理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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