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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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一章公司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第十三章其他事项第十四章附则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木章程。本章程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自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口起生效。本章程是公司与股

2、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行为规范。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贪污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o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O第六条公司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O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第八条了解情况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1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公司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变更经营范

3、围,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按有关规泄办理登记。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曲股东投资。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o实物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o工业产权、非专利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岀资比例。土地使用权折价万元,占注册资木总额的%o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中的T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已刷具有无形资产评佔资格的评佔验证。出资比例和评佔符合法律、法规。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第十四条公司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出资方式岀资额身份证

4、号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分配红利(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三)股东大会上的表决;(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五)杳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帐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A)法律、法规和木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木章程,招待股东大会决议;(-)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

5、方式按期缴纳股金;(三)法律、法规及木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八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登记为股东的FI期;(三)其他有关事项。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123456第二十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冋投资。第二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增加投资;(二)公司盈利;(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第二十二条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第二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6、,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Z日起十日内通知全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Z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岀资,否则视为同意。第二十五条股东贪污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便表决权。

7、经全体股东商定,元为一股,一般行使一个表决权。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第二十九条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第三十条股东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举行。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Z—的,召开股东临时会:(-)代表四分Z—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二)代表三分Z—以上董事提议时;(三)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时;第三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人会,于会议召开十五H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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