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证人的作证义务与拒绝作证权

浅谈证人的作证义务与拒绝作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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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摘要1关键词1序言1一、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儿个方面……1二、国内外证人拒绝作证权的概况2(-)国外主要国家关于证人作证义务的规定与论述2(二)我国有关证人作证义务规则的现状3三、强制作证的理论与实践3(-)强制作证之“强制”的法理依据3(―)强制作证的方法与尺度3四、我国设立证人拒绝作证权制度的建议4结语5参考文献6浅谈证人的作证义务与拒绝作证权摘要:我国法律对证人作证义务的规定存在重大立法缺陷。主要表现在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关诉讼证据的规定中,缺乏证人作证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和有关证人拒证

2、承担制裁性、惩罚性法律后果的明确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根据法学基本原理,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当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关键词:拒绝作证权作证义务刑事法律制度序言在我国诉讼程序中,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查清事实,及时准确地审理案件,但审判实践中,证人不作证,特别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拒不出庭作证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是长期困扰我国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一个难题,而且没有得到解决,特别是重要证人,能否出庭作证,既是关系到人民法院能否准确查清事实、正确定案,乂是关系

3、到我国刑事诉讼审判方式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同时是能否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的关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由于新的证人没有到庭作证,需要延期审理,这样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同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分析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提出以下观点。一、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人认为我国司法机关对证人保护的具体措施不到位,证人认为自己岀庭作证,被告人或受害人的亲屈将会对证人及其亲屈进行打击报复。证人的人身及其财产得不到保护,我国在关于证人保护方面有没有

4、颁布关于证人特别保护的法律、法规。2、证人只考虑到自身利益,认为出庭作证对自己没有好处,有一种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想法,有的证人还会考虑,如果岀庭作证将会破坏邻里关系,这种想法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是相为背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由此可见,作证是证人的法定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有关情况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作证山。同吋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只能是自然人的两大特征,证人不可以让他人来替代,否则无法查清案件的事实。3、诉讼程序中没有解决好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问题。刑事诉讼分为

5、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大类,这两类的案件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关于公诉案件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由谁承担,自诉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乂由谁承担,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我国的现行法律还没有作岀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也无法操作。4、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条款存在缺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既然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作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没有规定证人不履行作证的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6、这是条文不完善造成的。从法律规范的构成来看,也是不完善的,因为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应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仅规定了行为模式而没有规定法律后果,因而是不完整的。二、国内外证人拒绝作证权的概况(-)国外主要国家关于证人作证义务的规定与论述从各国的立法来看,证人的作证行为首先体现为一种义务,这主要体现在立法对证人作证的义务性规定、立法体例的安排及对拒绝作证的强制与惩罚性规定和学术理论主张方面。例如,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证人作证的规定是:第48条[传唤证人]、第51条[应传不到之后果]、第5

7、2条[因个人原因的拒绝作证权]、第53条[因职业原因上的拒绝作证权],,,,。从上述立法体例看,首先强调的是证人的作证义务,然后才规定证人拒绝作证的权利。目的无非是强调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同吋对于具有作证义务而拒绝作证的证人将依法给予一定的强制制裁。如《德国刑事诉讼法》第70条[无理拒绝作证、宣誓]第一、二款规定,证人无法定理由却拒绝作证、宣誓的,要承担因拒绝造成的费用。同时还要科处秩序罚款和不能交纳罚款时易处秩序羁押。为了强制作证,也可以命令羁押,但羁押时间不得超过本诉讼审级程序的终结时间,也不得超过六个月⑵。在英美法系国家,如澳

8、大利亚的立法也体现了证人作证行为的义务性,澳大利亚1995年证据法第12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1)每个人都具有提供证据的适格性;并且(2)就某事实具有提供证据的适格性的人具有提供证据的可被强迫性。”此后各条才规定了不强迫证人作证的各种情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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