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短期外出带药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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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直医保短期外出带药办理流程一、适用范围: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短期外出者,需要先备案,再带药外出。二、办理流程:(1)病人带相关材料(社保卡、校园卡、单位证明)到所在校区代办人处填表,单位证明包括病人姓名、身份证号、所患慢性病、外出所在地、外出时间,单位盖章。(2)一次取药超过两周药量的(限一个月内),须填写《省直医疗保险短期外出带药备案表》(附后),经单位确认后,由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带药结算,不需要到社保局备案。(3)带药量超过一个月的(限三个月内),填写《省直医疗保险短期外出带药备案表》(附后),

2、经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到省社保局备案,经定点医疗机构(社保局指定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铁路医院)地址:经八路1号)审核后,方可带药。注:社保局暂时指定济南铁路医院,等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文件为准。三、备案表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备查,结算时一并报省社保局。以上带药涉及的种类、剂型要符合卫生部门临床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患者带药结算后,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其《社会保障卡》予以留存,或通过医保系统将参保人员进行设置,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再就医结算。省直医疗保险短期外出带药备案表单位名称:填表日期: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人员类别□在职□退休□建国前老工

3、人□1-4级工伤职工□1-6级革命伤残军人□特字保健□普通保健慢性病名称取药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铁路医院)地址:经八路1号拟取药量天数年月日—年月日,共天类型:□1个月内的;□1月以上2月以内;□1月以上3月以内拟取药名称外出带药原因:本人签字:年月日用人单位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省社保局医疗工伤服务处意见:取药时请医院查一下近期取药情况,再确定具体开药量,取药后医保卡暂留你院医保办代保管。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医院医保办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一次取药量2周以上,1个月以内的,由参保人员填写该表,

4、单位确认,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备案后带药(无需到省社保局备案)。2、带药量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由参保人员填写该表,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到省社保局备案,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带药。3、该表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备查,结算时一并报省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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