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ID:483140

大小:78.25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7-08-10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1页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2页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3页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4页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

2、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13— 

3、 第七条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财政部备案。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

4、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和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合计1801101006045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13—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

5、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十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第四章培训组织  第十一条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下延至市、县及以下。  第十二条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

6、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第十三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十四条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13—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十五条各单位组织培训

7、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第五章报销结算  第十六条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条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

8、管理,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