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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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教财函[2013]55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明确办理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和流程,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并经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2、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育部2013年6月7日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一、事业资产使用65 二、事业资产处置 三、事业资产清查与核实四、事业资产评估及备案五、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六、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

3、管理七、出版社改制八、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65一、事业资产使用  (一)办理流程  1.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对外投资5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由单位审批后将审批文件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财务司)备案,教育部(财务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备案;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财务司)审批,教育部(财务司)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财务司),教育部(财务司)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2.单位利用货币资金以外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单项或批量

4、价值(账面原值,无账面原值依据评估价值,下同)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单位审批后将审批文件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财务司)备案,教育部(财务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备案;单项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的,由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财务司),教育部(财务司)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财务司),教育部(财务司)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3.单位短期出租、出借资产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事项,且单项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由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财务司)

5、,教育部(财务司)审批后报财政部备案。单位收到批复文件后,应将其复印件报所在地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案。  (二)申报材料1.对外投资  单位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报教育部(财务司)备案的事项,应提供如下材料:65  (1)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正式申请文件;  (2)单位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清单;  (3)单位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议(如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决议;  单位按规定权限审核后报教育部(财务司)审批(审核)的事项,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4)拟对外投资资产的价值凭证(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资产价值凭证超过规

6、定保存年限已销毁的,须提供单位说明材料,下同)及权属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资产评估报告书等凭据的复印件;  (5)单位进行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拟合作方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7)拟创办经济实体的章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通知书;  (8)单位与拟合作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协议草案或合同草案;  (9)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拟合作方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他材料。  2.出租、出借65

7、  单位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报教育部(财务司)备案的事项,应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出租、出借事项的正式申请文件;  (2)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清单;  (3)单位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会议(如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决议;  单位按规定权限审核后报教育部(财务司)审批(审核)的事项,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4)拟出租、出借资产的价值凭证及权属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资产评估报告书等凭据的复印件;  (5)单位进行出租、出借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单位法人证书

8、复印件、承租(借)方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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