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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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路径探究  [提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金融体制日益成熟,传统意义下政策性银行的历史性阶段任务也随之完成。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面临着法律地位缺失、经营机制不健全、资本充足率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政策性银行发展概况的认识和分析,针对政策性银行改革的必要性,提出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思路,使其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与作用,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发展。关键词:政策性银行;改革路径;开发性金融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3年1月29日111994年国务院为了

2、“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以解决国有专业银行身兼二任的问题”,先后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场机制日益成熟,传统意义下政策性银行的历史性阶段任务也随之完成,政策性银行体制上的弊端也日益暴露,改革提上议事日程。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指出要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国家开发银行首先要按照商业化运作,专注中长期业务。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3、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国开行率先完成了由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型。国开行顺利改制为我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其他两家政策性银行改制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一、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概况11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创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唯一农业政策性银行,注册资本金为200亿元,由政府全资拥有。截至2011年,资产总额达19,534亿元。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被赋予了特殊的金融职能。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要“

4、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支持国家粮油棉购销储业务为主体、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及时推进业务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等,努力打造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这是农业发展银行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1994年4月26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北京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进出口银行注册资本金为50亿元人民币,由政府全资拥有。2011年,资产总额达11,991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中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接了原来由中国银行承担的进出口政策性业务。

5、其经营宗旨: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3月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在国内外设有关家分支机构。十年来,国开行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2008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6、,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这标志着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二、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存在的问题不管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还是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已经成功转型的国家开发银行,在解决我国过去残留的一些经济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也发挥了其特殊的功能。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策性银行的弊端日益突现。11(一)法律地位缺失。在国外,一般是先出台专门法律、法规,再设立政策性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如韩国产业银

7、行(KDB)依据《韩国产业银行法》成立。而我国自1994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后,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法律。目前,它们主要依据成立之初及后续颁布的一些文件或批复(《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关于组建中国进出口银行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组建和运行方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组建方案》、《中国进出口银行组建方案》)等相关规定开展业务,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法律层面的规定散见于《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因此

8、,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缺失,权益保障难以保证。政策性银行在开展具体业务时,如果与商业银行业务发生冲突,或者受到政府干扰,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为依据,说服力不强,维权效果不佳。11(二)经营机制不健全。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之初是政府全资拥有直属国务院领导的金融机构,其机构设置带有行政体制色彩,其运营体制带有先天不足之处。首先,易受政府干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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