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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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法视野下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摘要】职业教育逐渐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的优势凸显,成为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与美国、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律现状进行比较分析,由此对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中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问题提供启示。【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比较立法建议【中图分类号】G6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9-0017-02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现状及问题的分析《职业教育法》是目

2、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行为依据。这部法律颁行后,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适应新形势,又出台相关政策,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对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推进校企合作具有积极的意义。9但我们应当看到,我国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保障方面还较弱,实践中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体系。目前规范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仅有《职业教育法》,其余都是以“意见”、“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的形式存在,这种现状不能很好地保障职业教育及校企合作的开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法》的一些条文已明显滞后于新时期的职业教育

3、发展。其次,相关法律关于校企合作的内容少。《职业教育法》及政策性文件中涉及校企合作的条款和内容都非常少,校企合作在法律上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再次,实践指导意义不明确。《职业教育法》只是原则性、概况性地规定了学校和企业在开展职业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如何解决校企合作实践中所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如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没有明确规定。其他部门法,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中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问题也只是予以简单的规定。二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的对比1.立法状况比较职业教育立法的指

4、导思想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背景、社会价值观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密切相关。在此基础上,职业教育得到依法、有序发展。但纵观我国职业教育立法工作,对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具体政策和制度保障较弱。9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较早的国家,德国在二战后就认识到职业教育对一国发展的重要作用。“双元制”是德国立法支持的以企业为主、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办学制度。政府在“双元制”中起立法和协调的作用。德国职业教育领域制定的法律主要有《职业教育法》(1981年修订为《职业教育促进法》)、《青年劳动保护法》、《手工业条例》、《企业基本法

5、》、《实训教师资格条例》。此外,德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州、各行业还有许多相关配套条例或办法。法律规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是德国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违反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美国在职业教育立法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是由国家立法支持、校企合作共建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从1906年实施以来,对美国的经济发展及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1862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职业教育法《莫雷尔法案》,后又通过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加强校企合作。美国国会通过“1965高

6、等教育法案”,确定了独立的资助和援助的法律条文,确保产学合作双方有法可依,通过法案形式确保并强化了政府与社会对产学合作教育的支持力度。如财政拨款、各界资助以及设立产学合作教育基金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后又相继完成了《卡尔·D·珀金斯职业教育法案》、《从学校到工作转换法案》,第三次修订了《卡尔·D·珀金斯法案》等立法工作。20世纪末,美国又制定了《职业合作训练法》、《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等一系列用于推动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2.法律责任比较9我国《职业教育法》第6条规定:“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

7、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由此明确了企业应履行的职业教育义务。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企业不履行职业教育义务应采取的强制手段、所负的法律责任,法条没有明确指出。没有责任的监督措施,导致实践中企业不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行为在校企合作中仍时有发生。我国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设计、考核、监督和推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工作缺乏政府部门、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支持,对校企合作中的学校、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缺少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劳动促进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和《手工业条例》等用来调整校企合作的参

8、与者的关系。法律法规对企业、学校、学生等明确规定了义务、责任,对教师的选拔、合同的签订、考核与监督等方面也有具体的规定。德国于2005年对《职业教育法》修改后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目的、内容;学校、企业、培训机构和受教育者的责任、义务等。各州颁布的《学校法》用以明确学校行为。《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的培训须遵守联邦政府在该法中规定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培训规章条例。而企业作为法定的职业教育主体始终对培训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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