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处教材之航道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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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1第一章航道概述第一节航道概念与分类一、航道有关概念(一)航道定义关于航道的定义,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技术文件的解释不完全相同。比如,美国新哥伦比亚百科全书将“航道”的定义为:用于运输的天然或人工的内陆可航行水体,或它所联结成的网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航道管理条例》)根据我国的情况,给航道下的定义是:航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筏可以通航的水域。可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这定义:1、航道是一个在一定范围内变化的水域。由于“可以通航的水域”是随水位变化而变化的,高水位时可以通航的水域在低水位时则可能不能通航,而低水位时不可通

2、航的地方在高水位时则可能可以通航。因此,就这个角度而言,应对航道作广义的理解。2、航道是经有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可通航水域。所谓“可以通航”,是指经有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可以通航,换言之,不是所有已具备通航技术条件或已有船舶正常通行的水域都是“航道”。从这个角度,应对航道定义作狭义的理解。一杭道水深;B一航道宽度;---航道底宽m--边坡系数;DLNWL一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标准载重设计船舶中横剖面浸水面积——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航道过水断面积图1-1限制性航道横断面图3、分清“航道”与“河道”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一般而言,河道是航道的基础.没有河道则没有航

3、道。但是,“河道”是指两侧河岸之间可供水流通行的通道,其空间范围通常被局限于两侧堤岸之间、堤顶以下;而“航道”的空间范围则不仅包括两侧P2河岸之间水下一定深度的空间,还包括水上一定高度的空间。水上空间范围的管理也因此成为航道行政管理极为重要的管理内容。(二)航道尺度航道尺度是航道水深、航道宽度和弯曲半径的总称。1、航道水深航道水深是指航道范围内从水面到河床底部的垂直距离,通常指航道内最浅处水面到河底的垂直距离。航道水深是航道建设与维护的重要指标,一般又分为航道维护水深和航道标准水深。航道维护水深是根据水位、航道变迁和维护能力,确定的水深维护指标。航道标准水深是指设计

4、最低通航航水位时,代表船舶或船队安全通航必须保证的航道最小深度。2、航道宽度航道宽度是指航道两侧界限之间,垂直于航道中心线的水平距离。航道宽度也分为航道维护宽度和航道标准宽度。前者是根据航道实际情况结合航道维护能力制订的维护计划值;后者是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代表船舶或船队正常通航所必须的水域宽度.限制性航道和天然航道的航道标准宽度是不—样的。对于限制性航道,航道宽度是指没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船舶在设计吃水时船底处的断面水平宽度,见图1—1;对于天然、渠化河流航道,航道宽度是指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具备航道标准水深而为船舶航行所必需的宽度,见图1-2。航道宽度原则上应为船舶

5、(队)航行占据的宽度(也称航迹带宽度)与一定的安全富裕宽度之和。为便于设计工作,《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取消了对限制性航道航道宽度的规定,直接对航道底宽作了具体规定。这样的调整是合理的,但要注意到,这并不意味着‘航道宽度”与“航道底宽”具有相同的意义,它们仍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3、航道弯曲半径P3航道弯曲半径是指航道中心钱的曲率半径,某航段的弯曲半径通常指该航段航道中心线上曲率最大处的圆弧半径。在进行航道建设时,应当尽能使航道弯曲半径大—些,以方便于船舶快速、安全通行。为适应我国船舶的操纵性能,我国内河航道的最小弯曲半径—般要求为顶推船队长度

6、的3倍,或货船长度、拖带船队最大单船长度的4倍。(三)航道水流条件水流条件是航道通航条件的—个重要方面,因为即使航道尺度符合要求,但如没有良好的水流条件,船舶安全航行也是无法得到保证的。通常从流速、流向、流态三个方面分析航道水流条件。1、流速流速是指水质点在单位时间内沿某—特定的方向移动的距离,常用单位是米/秒。根据水流流动的方向,可分为纵向流速、横向流速;根据测量范围,可分为测点流速、垂线平均流速、断面平均流速、近底流速、表面流速等。流速对船舶航行速度影响很大,当船舶顺流而下时,流速可显著提高航速;船舶逆流而行驶时,流速则有明显阻碍作用,在急滩处有时需要绞滩等设施

7、才能通过。2、流向流向是指水流流动的方向。—般而言,河流总是从上游流向下游;通常航道的左岸、右岸,就是根据航道水流的总体流向来确定的:面向下游,右手—侧就是航道的右岸,左手—侧就是航道的左岸。在潮流河口、湖区、河网地带,另有具体规定,可参见航道图标示。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各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规定:(1)通往海口的—端为下游;(2)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3)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4)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从航道分析的角度,流向并不仅仅指整条河流的水流总趋向,也包括局部水流流向,因为,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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