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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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保密)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1、物权法2、建筑法3、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劳动合同法7、合同法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建造师管理体制原则:“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部门(本专业)、省建设厅和同级各专业部门(本省、本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原则:“分级别,分专业”。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设置6—个专业。2、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支撑,即执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3、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_延;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_土;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减去已用时间)。4、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卷童。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共1种,须重点掌握):(1)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执业;(2)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4)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5、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建造师讳法从事相关活动,违法行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6、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税法属干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属干行政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行政规章。7、法律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效力低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低土法律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裁决方法是:(1)同一机关制定 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使用地方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8、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种平等表现在: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受保护;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我国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六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版、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注意:没有罢工权)。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9、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如联合体承包),四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两内容(权利和义务)。自然人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1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人应具备的4个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地承担责任(最重要的条件)。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10、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1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结婚和房屋买卖均属于要式法律行为。遗嘱人未按法定方式设立遗嘱(或采用书面形式、或采用录音形式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等),遗嘱不能有效成立。又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房屋买卖必须经过产权转移登记。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以及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都属于要式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注意:尽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民事行为,但是《合同法》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而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主体条件);行为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主 观条件);行为内容合法(内容条件);行为形式合法(形式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10、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三方当事人:(1)被代理人;(2)代理人;(3)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如:工程监理合同;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理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不需指定过程);指定代理是依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需要指定过程);指定代理本质上属于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关键区别是依据不同。11、关于代理的责任划分掌握一个基本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为辅。委托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表见代理是由法律效力的。(P170)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转托代理(复代理、二次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否则代理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的除外。12、被代理人死亡引起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但不能引起委托代理终止,而代理人死亡既引起委托代理终止,也引起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①代理届满或事务完成;、②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r注意:这里没有被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取消指定;⑤监护关系消灭;13、财产权体系包括:(1)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产权制度;(2)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3)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债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发生的根据是指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债发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其中、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因侵权而产生的债,又称为“致人损害之债”。如在 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与被害人之间也形成侵权行为之债的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如施工单位计算错误多给张某三天工钱。注意:没有赔偿义务)。要注意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基本含义。止匕外,债发生的其他根据包括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债的消灭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既存的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事实有: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与合同的终止6种方法比较,P191有五种是相同的,即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权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10、知识产权具有四个特征: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作品;专利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注册商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日起算)。11、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胜诉权消灭而实体权不消灭。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生,工程中拖欠工程款行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生。短期诉讼时效为1_生,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例如,甲向乙供应商租赁10吨钢管,租金未付;(延付租金的,1年)内分包商堆放在甲料场中的材料因失火而损毁(寄存财务受损,1年)丁工人在甲工地上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若受伤则按身体伤害,1年)甲在丙分包商结算工程款时,由于出纳疏忽,多支付了8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问,为2年)12、法律救济方法。所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长的诉讼时效是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适用于被侵害之日起一直不知道权利被侵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为4(涉外);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申请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为1至。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客观原因,继续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诉讼(包括仲裁)、提出要求、同意履行而中断(归零:从零起算的意思)(主观原因,重新计算),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断计算。1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收通的权利(注意:无处分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的担保方式,质押是债务人或者 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实践中以动产为抵押极为少见,因为如果是动产的话直接质押就行)。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买受优先)。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先者为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优于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或已建好的工程)是否具有留置权?(不能,因为是留置是针对动产,而建设工程是属于不动产)。10、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其效力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注意: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土地、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和荒地等不动产的设立变更,经登记生效)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关于不动产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未办理登记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不动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例如:甲购买乙开发商的一套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但后来甲乙解除了购房合同,乙不再需要向甲交付房屋了,这就是甲的债权消灭,预告登记失效。)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动产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航空器、机动车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出让、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注意不是教育等公益事业用地)以及同一十地上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辞价的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的,应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2、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娜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有证);(3)需要拆迁的,具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有拆迁);(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人);(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注意,是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措施,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有钱);(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意: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应—委托监理”。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部合格的,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30%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两种情况分别对待):(1)该项工程已经具备了本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但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开工审批手续。后果是补办施工许可证,在补办手续后准予其继续施工。(不停工,也不罚款。)(2)工程既不具备本法规定的开工条件,又不履行审批手续。后果是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以罚款。(停工,同时罚款。)10、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如长城的修缮、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工程如工人宿舍食堂、导弹基地等军用房屋工程,均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可以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施工单位应该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恢复施工前应由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依照国务院规定批准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批准手续。(116)11、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其共同点是都有专业资质)建设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照废标处理。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包括了所有的分包单位。但是,建设单位可以认可但不能指定分包单位。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a、禁出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b、禁止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c、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与分包的主要区别在于分包是将一部分工程(非主体结构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而转包则是将所有工程全部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2、国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没有资金额度限制);大公: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大基: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大宅:建筑面积在5i平方米以上住宅建设工程;外资: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没有资金额度限制):必须实行监理。牛态环保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不受3000万的约束)必须实行监理。13、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包括不得转包和不得分包)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 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无权直接要求改正)。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而以及供应单位(材料、设备)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超越资质承揽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申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招投标法》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公一诚)。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是违反了公平原则。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公字号);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字号);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国际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或者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12、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两—特项目(采用特定专利、造型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可以直接发包。13、投标保证金方式有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五种。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总投标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投标保证金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记忆技巧一一投保金:2358)。(注意:和勘察设计的不同,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为2%,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投标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招标文件截上时间(即开标时)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撤回,但是可以澄清、说明和修正。14、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者公证机构(有三方可以检查)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中标人不予受理。15、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下情形被作为废标』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无单位盖章并无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两者皆无是废标,两者居其一是有效标)16、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后,招标人应当在15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确定中标人的记忆技巧一一 153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订立书面合同,阴阳合同:当事人另行订立的合同与经过备案的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10、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开标之日)起计算,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止。招标文件的销售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应该至少在开标前15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J—(记忆技巧一一招标文件:5+15=20售:5;改15;做20)。注意:必须招标的项目应该符合两个条件:既要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也要符合相应的规模标准。如果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但是就不受“不得少于20日”的限制了,而仅仅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就可以了。11、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也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暂定级只能承担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业务。12、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两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之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特别复杂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阴阳合同”问题处理: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14、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牛产经营单位(高危行业企业),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非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比较宏观的,不做具体工作):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6、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自刑罚执行完成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17、安全牛产从业人员具有知情权、批评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息避险权、 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利。10、特别重大事故指死亡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29人,或重伤50-99人,或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里回3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之内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部门。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授权)、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政府(或授权)、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或授权)、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政府(或授权)负责调查。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处200-500万元罚款(最高为500万)。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两提供、两备案、三不得。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和毗邻区域的相关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监理单位具有审查职责、隐患三处理职责(整改令、停工令、报告)、依法监理职责。注册执业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P93)13、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三提供;三不得;两备案14、监理单位:隐患三处理(整改令;停工令;报告)15、(三类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人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的是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是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的安全生产责任。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双方对分包工程承担连登责任一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导致事故发生,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对安管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16、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技术文底后必须由相关双方签字确认。总包单位支付分包单位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_工验收合格止。设计单位应当对涉及收购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防范指导意见。对“三新一特”建设工程(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预防牛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出租机械设备,应当具备三证:牛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17、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限为3生,期满应办理延期手续,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最重要的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原颁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18、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 意,建设单位也可委托其他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10、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供冷热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供冷期,管线设备安装装修为2¥0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按照工程结算总额的诩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其他投资项目可参照此执行。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色且内,将有关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1、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联系和区别联系:缺陷责任期包含于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属于质量保修期的一个时间段。两者都是从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两者的主要内容都是承包人对工程的缺陷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区别:质量保修期是法定的,缺陷责任期是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要短于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可以预留质保金、到期后返还12、政府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用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的方式。按照标准的级别不同,可以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13、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产品质量法》。但是,建设工程本身,以及施工单位自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适用《产品质量法》。14、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15、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I、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环保三同时,是指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转移固体废物出省储存和处置,应当报告移除地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并经接受地省级环保部门许可。(报告+许可)牛杰殖民16、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 乡规划许可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出具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P110O10、已建立劳动关系的,自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满一个月不签的,支付两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如某单位与某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12个月,但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一直未签订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是:12个月+11个月=23个月工资);一年不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旦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也能够解除。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说来,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理解本规定,王要有两点: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中连续工作满十年,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和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没有关系,这十年中从前到后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个劳动合同,每个劳动合同的期限都可以不同。如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连续签了十次,属于本规定中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形。再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先签订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出于种种原因,接下来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几年又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属于本规定的情形。二是工作必须是连续的,中间不得有间断。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属于本规定的情形。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主要是针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形作出的规定,无论劳动者之前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双十”条件的,劳动者就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2、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得名^定试用期,3个月-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生,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在得解除劳动合同。14、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解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做以下几点解读:(1)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例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2)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将计算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六个月为界限,分别支付一个月和半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六个月,经济补偿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3)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计算封顶。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做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做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10、30年,10万。当地平均工资3000元,12x3x3000=11、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二部分合同法合同法部分的重点是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效力。1、合同法原则:“自诚不公平”。2、调整范围:《合同法》调整的是债权合同。身份合同、行政合同(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税款代扣合同、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劳动合同、政府间协议等四类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3、建设工程合同是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要式合同。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白1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公平和保护弱者)4、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必要程序。商业广告具有双重性、一般情况下是要约邀请,如果其内容符合要约的条件,可以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要约的撤回与要 约的撤销的区别是看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还是之后,之前是撤回,之后是撤销。5、要约邀请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拍卖公告、一般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招股说明书5种。商业广告具有双重性。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主观原因,后者是客观原因导致。承诺对要约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办法(合同七条款)的变更,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6、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7、合同成立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合同效力体现国家意志。建设工程合同成立的时间: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建设工程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8、合同生效的要件(注意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比较):(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缺此条件,构成效力待定合同);(2)意思表示真实(缺此条件,构成可撤销可变更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缺此条件,构成无效合同);(4)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缺此条件,构成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合同时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在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在撤销后,从订立起无效(自始无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库所有(返折收赔)。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注意: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还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主要看是否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为无效合同,否则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归于消灭。9、缔约过失责任发牛在订立合同阶段。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笠,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0、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是:(1)协议补充,(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具体规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惩罚原则)11、抗辩权是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义务以对抗对方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后履行一方的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信用,先履行的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可见,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违约,而由后履—行一方行使的拒绝权权利、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违约而由先履行一方行使的中上权。代位权的行使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请求进行。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13.153.31订合同甲发货乙付款 10、合同内容的变化是合同变更,合同主体的变化是合同转让。债权转让时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关键是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经对方同意是概括转让的必要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1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和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如仲裁条款)的效力。(P190)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收归国库、赔偿损失。(返折收赔)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终止履行、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终恢补赔)(均有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继补赔)1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主观要件是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法理学上称为严格责任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客观要件是出现了违约事实(违约行为)。13、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种,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例如:合同100万,定金5万,违约金8万,收受定金一方违约,问:给付定金一方最多可以获得多少赔偿?14、担保的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学校、医院、幼儿园(不管是否私立)不能做保证人,企业的分支机构不能作为保证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一般保证的债务人和保证人有先后_履行顺序,而连带责任保证无先后履行顺序。第三部分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1、《仲裁法》调整的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劳动仲裁法》;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行政争议也不能仲裁。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作出调解的主体。民间调解达成的协议和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法院调解和仲裁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书证是以表达的思想内答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物证是以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只要是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然更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举证责任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质证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讲行质疑、辩驳、说明的过程;认证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和基础。4、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地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两地十三地共五地管辖)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也就是不按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5、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前者发生在诉讼前,后者发生在诉讼中。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而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决定。先予执行是否提供担保也由法院决定。6、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协议申请书之日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应当受理。对法院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时间是15天,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时间是10天。当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而每数人的意见作出裁决,无法形成多薮又向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7、在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8、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和事)进行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奖惩、任免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的两个60日:当事人申请一一60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一一60日。抽象行政行为一一不是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如颁布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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