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加强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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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加强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良好的人居环境,是人人期盼的“桃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管好山,用好地,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立足现有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着力补齐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确保“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重点打造华城镇、转水镇、潭下镇、安流镇四个美丽乡村特色示范镇,同时打造2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具体如下:(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环保局)专栏13美丽乡村示范名单水寨镇黄井村,大湖村河东镇东溪村,下一村华城镇新一村,湖田村横陂镇红光村,夏阜村棉洋镇罗城村,福城村安流镇半径村,福岭村龙村镇梧溪村,水口村华阳镇莲高村岐岭镇王化村

1转水镇长源村潭下镇金石村长布镇青岗村周江镇狮潭村郭田镇蕉州村双华镇矮畲村梅林镇优河村(一)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快周江镇兰鱼村垃圾场升级改造和安流镇焚烧发电场建设等工作,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到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以上,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

2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各镇污水处理厂、站根据地区自身条件,分别采用二级处理和人工湿地的处理工艺。建立健全农村排污监管机制,明确分类分级排放标准,严格饮用水源、水库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乡镇、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农村工矿企业、养殖户、农户等排污行为。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优先治理主要河流干流沿线村庄污水和房前屋后河塘沟渠。2020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80%以上。2022年年底前,县域内6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二)加快推进乡村“厕所革命”重点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简便实用、节约美观、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全面普及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厕所。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卫生应符合《GB19379-2012农村户厕卫生规范》的要求。合理配置村庄内卫生公厕,按《GB795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的要求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公厕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保证县域内每个行政村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2020年年底前,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设A级以上厕所,每个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综合局、县旅游局、各乡镇)

3(三)加大村庄绿化美化建设力度全面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保持现有生态绿化的基础上,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以规划林、果林等产绿双优为先的种植。开展绿化树苗移植栽养,重点保障村镇规划区等绿化用苗需求。广泛开展全县义务植树。认真组织发动各村委会、各单位,实行全乡动员,人人参与进行植树绿化,重点推进农田林网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一网四旁”绿化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庭院、村、沟渠、通道全面增绿。规划实施两江四岸绿道建设,支持环村绿道建设。加大县域水域,乡村水面生态治理力度,保护好水域、水质,实现河道清洁,水体流畅,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到2022年,全县绿色村庄达标率达到65%以上,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基本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及绿水环绕、客色青山的乡村绿化格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四)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

4对农村现有房屋进行现状测绘,并对农村家庭人口、家庭分户及已建房屋等有关情况进行普查登记,建立管理信息数据库。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管理,加快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各地宅基地布局。根据《五华县规范农村建房实施细节》、《五华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城乡管理秩序整治要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加大农村违法用地、削坡建房查处力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22年,基本完成村庄旧房除险加固。实行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村庄客家风貌特色水平。结合区域传统文化特点,按照本土特色、乡土味道和节能环保要求,进行新民居建设和旧民居外立面改造。出台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政策,由规划设计部门设计2—3个建筑方案,供村民建房时自主选择。对主要道路两旁的房屋,实行统一建筑风格,突出五华客家传统文化特色。到2022年,基本完成外立面整治,实现农村住房外观整洁、管理规范。(五)保护古树名木,提升价值,美化乡村

5开展五华县森林资源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案,包括县农业产业茶树、油茶树、果树等,形成完整的资源档案。根据现有的古树名木管理条例,结合森林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其中,对五华县内千年名树如棉洋镇竹坑村老山布惊树、长布镇北洋村千年古红椎树进行重点保护。根据古树名木生长情况,采取设置保护性栅栏、支架支撑、填堵树洞、设置避雷针、防治病虫害、灌水施肥等复壮管护措施,确保其健康生长。根据实际情况有必要采取移植集中保护,形成古园、古林等,实现古木保护基本要求,发挥古木林优势形成景观、景点,创造价值。(六)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将空心村改造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街道)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协调和指导。加快“空心”问题甄别,针对人口多出乡就业村,完善基础设施,创造条件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加快“空心”向“实心”转变。空心村改造中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将列入各镇(街道)“三改一拆”任务完成数。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广建立“联合会审、并联审批、一次告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空心村改造建设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七)强化农村人居环境保障能力坚持“建管并重”

6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环保设施管理体制,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探索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部分设施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加强对农村环保支持力度,积极申请国省市级补助,同时县、镇两级政府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费纳入本级财政保障或予以补贴。专栏1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1.全面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2018年年底前,全面铺开“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每个村按实际划分不同的多个小片区,改零清散拆为整片推进,制定“三清三拆三整治”倒排时间表和每周工作任务、整治清单,继续实施《五华县新农村示范村“三清三拆三整治”激励奖补方案》,确保县域内“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与此同时,成立督查小组,并要求镇驻村领导和干部主动靠前,深入群众,切实减轻村两委干部的担子和压力,减轻群众的抵触情绪。到2018年年底县域70%以上村庄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任务,92个精准扶贫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干净整洁村,30%以上自然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2019年年底前全县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70%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一二轮扶贫开发“双到”帮扶的218个村全面建成干净整洁村。2020年年底前,80%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其中,92个省定贫困村全面建成新农村示范村。2022年底前,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7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按照城(厂)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将靠近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将靠近工业园区村镇的污水,纳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工业污水处理带动周边村镇生活污水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偏远山区20户以下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三级污水池净化处理。3.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农村道路“户户通”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全县农村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化全覆盖,探索建立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机制。4.村庄绿化。大力建设森林乡村。全面保护古树名木,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公园。及时对铁路、国省道、主要海滨河流沿线、古驿道、旅游景区的矿场荒地进行复垦复绿。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植绿种果,发展庭院经济。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5.乡村水环境治理工程。深入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农村河塘整治,开展保护与修复工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依托湿地自然保护、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建设,逐步扩大纳入保护体系的农村湿地面积。6.农房建设管理。落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实施简便的乡村住房报建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农民建房程序。加大农村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引导各地按照五华客家特色实行农房风貌管控,对新建住房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严格审批:对已建住房,按照农民自愿和一户一宅原则。引导农民拆旧建新。拆旧土地可以适当方式保留原住户的土地使用权益,用于公益用地或集中连片开发入股凭证、使用权流转。对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的住房,拆旧后不得重新建住房。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农民公寓,提高农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8二、开展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行动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一)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县镇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吸取先进地区的技术、经验,积极推动农业投入方式、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转变,推动农业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的发展道路,力争早日实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下大力气转变粗放的农业发展方式,因地制宜执行合适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推广一系列农业节本增效技术,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二)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县实行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发展好生态区覆盖面和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保障龙村、双华等镇的水源地生态森林保护,重点保护益塘水库、清水河、龙狮殿、鸿图嶂、星湖岭

9等国省市县级保护区,持续扩大森林公园升级保护。实行适度旅游观光效益转化模式。加强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树立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的理念,充分利用自然力,合理采取人工措施,科学经营利用森林,不断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效益。(三)推进农业清洁循环生产实施农业执法,规范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科学使用。采取新科学、生物方式等新型农业技术代替常规农业技术,全面开展农药、化肥、饲料减量使用行动。削减因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同时,以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模式,重点推广“禽畜-沼-果”、“禽畜-沼-菜”、“禽畜-沼-草、渔”、沼气发电、有机肥加工等种养加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以及水稻等农作物桔梗饲化、肥化。有效开展养殖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以养殖业标准化养殖为抓手,积极推广健康与生态养殖模式。(四)实施农村河塘清淤整治

10以县域中心村,以及高速路、公路、河道、旅游点沿线村为主要对象,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村域水面、水体洁净、水质达标。改善项目区基本农田的灌排能力,增加库容,改善农业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乡村环境也变得更加美丽。到2020年,全县域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至少完成80%以上。(五)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在人口相对稀少的山区,实施封山禁牧(禁养区)和生态移民,减少人为活动,充分保留原生态。在人口相对密集的浅山和丘陵地带,发展节水灌溉,营造水土保持林;以综合治理为重点,将农村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在河道库区周边整治河道,清理垃圾;封河育草,建设林草生物缓冲带,发挥植物的水质净化功能,维系河道及湖库周边的生态系统。出台相关政策,组织部门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届中考核的指标,并且每年从基本建设资金、水资源费和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六)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流域综合治理配套制度保障,压实“河长制”责任。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依法整治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河流水质常年达标。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抓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大信息公开,扩宽监督渠道,通过网站和媒体公布治理情况,从而倒逼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也倒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七)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11推动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的提容规范化,实施产业规划,整合县域工业布局,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将工业和城镇污染转移至农业农村的个人和企业予以严惩,并将惩处结果公示,以起震慑作用。拓宽反馈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热线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积极举报污染转移的行为。(八)落实县镇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保证农村环境保护持续有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建立环境保护监测体系,完善对各乡镇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未能达到环境指标的地方坚决问责。专栏15农业绿色发展行动1.农业节水工程。逐步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灌区、用水单元。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开展琴江、五华河等主要河道治理,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改造。实施好“大棚升级改造”“

12沃土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深松整地、覆盖保墒、保护性耕作等技术,蓄住自然降水,用好灌溉水,增加田间土壤蓄水能力。同时开展高效节水节肥示范镇创建活动。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注重县乡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计划。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配套建设滴灌设施,将施肥和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整乡、整县推进,启动对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扩大配方肥施用范围。到2022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大禁限用高毒农药清查力度,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协调运用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集成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到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4.生态循环农业示范行动。依托各类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区、生态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技术模式、科技支撑、服务设施和配套政策,实施农牧循环工程,打造现代生态农业“

13多级循环体系”,争当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三、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基于五华县是生态发展区,深入实施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五华生态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一)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田园生态系统是整个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更加注重生态保育,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更加注重生态保育。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加快建立循环型农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与健康畜牧业,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利用,积极推行畜禽—沼—林、畜禽—沼—果、畜禽—沼—

14菜、渔等生态养殖模式,力争到2020年实现90%以上规模养殖场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的目标。利用生活垃圾填埋沼气资源,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系统。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二)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完成5.6万亩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20公里兴华高速五华段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工程和琴江公路沿线1500亩林地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星湖岭和天云岭县级森林公园建设。全面实施“琴江河水变清”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华河绿化生态管控,强化琴江、五华河等流域水土流失防控,开展生态复绿、岸坡整治等工作,推进县城水环境提升工程等。依托莲花山等县域山系,实施碳汇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从而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合理划定明确生态红线,将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推进建设或改造提升1—2个郊野森林公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提高林地林权管理、采伐限额管理和林木运输流通管理水平。加大荒山整治和残次林改造修复力度。扎实开展“治绿治采”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违规炼山、纵火烧山、违规殡葬等涉林违法行为。

15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全县建立三级河(湖)长、林长体系,在显著位置竖立公示牌;在重点生态区域设立县级分河(湖)、林长;分级建立会议制度。分级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投入保障制度、考核指标体系等制度,推动形成密切联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实施耕地森林河湖休养生息实施耕地休养生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提高土壤地力。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开展水田养护耕作,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推广半旱式栽培,完善田间排灌设施,促进土壤脱水增温、农田降渍排毒;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调酸控酸;在山区聚土改土加厚土层,修建水池水窖,种植地埂生物篱,推行等高种植,提高保水保肥能力;积极开展深松整地示范,协调土壤水、肥、气、热状况;稳步推进保护性耕作,通过少耕、免耕、合理种植等综合配套措施,减少农田土壤侵蚀,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16实施河湖生态修复与休养。着力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矿区、工业区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加强琴江干流、桂田水库、益塘水库等重点河流和水源水库的治理;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加强观测预报,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的治理保护;加强琴江干流、华阳水、白泥坑水、周江水、平安水、大都水、蕉州河、横陂水、铁场河、五华河、鹤市河、潭下河、矮车河的生态保护及工程治理,保障全县江河水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核定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提出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量,修复和恢复流域健康生态系统,修复和恢复流域健康生态系统。专栏16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行动1.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发挥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载体作用。对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典型自然景观和古树名木实施就地保护。保护和改善动物栖息地,积极开展拯救濒危物种繁育和野化放归。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2.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湖库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强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湖库水体环境治理。

173.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重要湿地,有效遏制自然湿地和河湖生态功能下降趋势。强化五华河等水域水土流失防控,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修复农田、生态复绿、岸坡整治工作。四、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提高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效益,让保护生态环境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一)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完善轮作休耕技术意见,形成一批生产生态兼顾的耕作制度,集成一批用地养地结合的技术摸式。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遥感动态监测和耕地质量监测,跟踪试点区域作物种植和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对轮作休耕试点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价。加快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和政策框架,实现轮作休耕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行禁捕禁养补偿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2018-2022年,逐年加大安排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资源管理、林业增绿增效和森林长廊及森林城市奖资金,基本形成符合县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二)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

18产业,实施原生态保护,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积极推广茶叶、茶亭岗沙田柚等生态旅游产品,推进生态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体验、生态科考、生态康养等,倡导智慧旅游、低碳旅游。推进益塘水库旅游区、南沣山养生养老生态园、白石嶂国家矿山公园、油茶生态园、松桂园名贵树木育苗基地、热矿泥温泉山庄等绿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河东绿色生态小镇等生态产业园建设。扩大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抓好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三)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生态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发展农业生态产业,提升七目嶂省级自然保护区、双龙山旅游景区规模档次,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创建特色精品,重点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特色旅游(农)产品,到2020年,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5个,创建A级文化旅游村30个。(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四)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

19灵活适度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少数治理面积从事旅游、林下经济、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生态区自然资源的多重效益。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纳入信用评级体系。专栏17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重点工程1.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强化资源消耗管控,建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用能总量指标挂钩制度,设立新上项目用能强度标准,超过标准的不予办理备案、核准和审批手续。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科学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2.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明确各领域的补偿主体、受益主体、补偿程序、监管措施等。逐步提高林木、湿地生态补偿标准。鼓励并保证第三方机构独立公正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

203.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研究建立省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数据库。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约束性强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实现能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4.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创新生态环境调查和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执法部门独立调查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程序。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将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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