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检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定稿 (1)

公路工程检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定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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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检测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

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第五章委托人要求.........................................................................74第六章图纸和资料.........................................................................7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91

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检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二、招标人:三、招标内容1、项目内容:。2、项目规模:。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指:。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指:。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7、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8、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五、招标文件的领取1、报名时间:。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暂不收取。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

35、现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账号:179746542441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九、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870396;3870671咨询电话:0553-3121801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ahggzy.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十二、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十三、备注□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3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名称:地址:1.1.2招标人联系人:电话:名称:地址: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1.6规模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1.3.2计划服务期□日历天。□合同签订至所有工程交工验收。投标人资质条件、1.4.1见招标公告。能力和信誉□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1.4.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标(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4.3□无其他情形4

5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有,其他情形:□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1.9.1踏勘现场踏勘集中地点:。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召开。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在投标预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递交到芜湖市1.10.2会前提出问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1.10.3形式其中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不允许。1.12偏离□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其2.1他材料投标人要求澄清招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天前,递交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2.2.1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投标人确认收到招2.2.3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无需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确认。投标人未关注的,责任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投标人确认收到招2.3.2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无标文件修改的时间需确认。投标人未关注的,责任自负。(1)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3.1.1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他材料(2)其他资料:。增值税金的计算方□一般计税方法3.2.1法□简易计税方法□费率3.2.3报价方式□总价5

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否□是,最高投标报价为:3.2.4最高投标限价□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规定标准的%;□采用总价方式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无3.2.5求有,其他要求: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3.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账户、接收账户、递交时间等要求见招标公3.4.1投标保证金告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标书)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2.未列入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侯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备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侯选人公示期满且中标公告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备选中标人汇入账户。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需补齐,多余部分直接退付至该中标人的汇入账户。(1)投标被认定为或被视为串通投标;其他可以不退换投(2)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3.4.4标保证金的情形(3)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4)其他情形:。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无3.5殊要求有,具体要求:□年月日~年月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3.5.2□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目的年份要求□年月日以来。□不允许。□允许。是否允许递交备选3.6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投标方案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投标方案。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签字盖章。采用电子招6

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投标的,要求盖章的位置可以加盖电子印章。采用纸质招标投标时:采用纸质招投标1.A袋:商务部分,一正两副。3.7.4时,投标文件副本2.B袋:技术部分,五份,不区分正副本。(技术标封面、封底采份数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凭网上报名回执单,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领取技术标封面、封底。)纸质招投标时,投采用纸质招投标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必须分开装订,分别装进A3.7.5标文件装订要求袋、B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1.编制要求及规定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电子招投标时投标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3.7.6文件电子文件的编交易电子平台上传;制3.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采用纸质招投标时:A袋: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检测招标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纸质招投标时,封4.1.1投标人名称:套上写明B袋: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检测招标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电子招投标时,电4.1.3子投标文件加密要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否,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采用电子招投标时:5.2.1开标程序详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7

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用纸质招投标时:(4)纸质招投标时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检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互相检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分别检查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因自身原因不检查密封情况,则视同默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5)开标顺序:□随机。□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先递交先开标)。□按递交投标文件逆序(后递交先开标)。□标段开标顺序:。评标委员会构成: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推荐中6.3.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标候选人的人数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媒7.1公示期限:3日介及期限公示的其他内容:是否授权评标委员□是7.4会确定中标人□否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纸质形式7.5结果通知发出的形□电子形式式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6及期限公告期限:3日(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现金+银行保函7.7.1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具体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3)履约保证金账户(现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人选择)8

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账号:1797465424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10.2解释权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未选10.3招标文件编制说明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投标人投标时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10.4电子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要求不适用。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各类招标资料均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10.5招标资料发布媒介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对招标人发布的各类招标资料及时查询、下载、网上确认。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下载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招标人支付10.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金额元。本项目分为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若10.7多标段投标与中标同一投标人在不同标段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多允许选择**个标段中标,中标顺序按投标函中确认的顺序执行。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芜湖市政府性资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法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以下情形的,不得被推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中标候选人。10.9戒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9

1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1)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2)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3)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的)(查询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本项目评审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证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投标人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资料进行评审。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单位的原件进行事后交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业评审所需原件要求及绩”、“奖项”将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10.10中标公示除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外,由行政监督部门会同公管部门随机抽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被查实提供虚假业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处罚,对投标人两次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一年参加本市政府性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根据相关省主管部门的规定,记不良行为、扣诚信分。□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10.11信用标评分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均得基本分)。„„„„„„10

1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类级试验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个公路第三方检测业绩;注:1.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2.上述资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11

1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其他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备注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项目负1输部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试验检运输部试验检测师(专业)资格证书。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试验检运输部试验检测师(专业)资格证书。测师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的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12

13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检测人员最低要求)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13

14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标段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14

15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计划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检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5

1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监理单位、监控单位,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监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17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偏离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7

18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图纸和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18

19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商务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检测服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1)检测服务方案。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检测费用报价表。19

203.2.2投标人应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检测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时,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采用投标函1(费率报价)报价方式的,投标人报价按规定标准的%报价(规定标准指《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规定试验检测收费标准),最终结算检测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检测规范、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检测数量表及图纸(如有)自行核算。○2采用投标函2(清单报价)方式报总价的,投标人报价按招标人给定检测项目清单数量及图纸(如有)自行核算。注:费率报价:如投标人报价为以《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规定试验检测项目中收费标准的X%,即中标后各试验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为该函中给定的试验项目单价*X%。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0

213.4.3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上述资料中的检测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21

22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则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5.5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采用纸质招投标时,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载体要求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格式出具、签署。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2

23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采用纸质招投标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采用纸质招投标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采用电子招投标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采用纸质招投标时,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投标文件封套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采用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在招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上登记。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视同签收凭证),并存档备查。未进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接收。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招投标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应当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办理。4.3.2纸质招投标时,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电子招投标时,按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办理。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招投标时,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电子招投标时,按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办理。23

244.3.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时: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采用纸质招投标时:(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不予开封,直接送交评审。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再接受。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3.3本款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24

25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25

26(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

27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5如果根据本章第3.5.3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第3.5.9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7.7.2项或第7.8.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8.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收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行为上报相关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27

28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

2929

30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件2: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以下简称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信息办、市招标办《关于开展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登记入库的通知》(中心管办【2014】19号文)。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二)审核通过的投标企业成为会员库会员,会员方可参与芜湖市网上招投标活动。(三)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会员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名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whsggzy.wuhu.gov.cn/bszn/003004/subpage.html。(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30

31(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抽取招标文件相关数值(如有);7、当众唱标;8、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不成功;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31

32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技术标未按以下标准制作的:文字排版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每页28行,每行28字。各类图表一律采用4号宋体;技术标不得出现页码。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32

332、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招标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效率,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使用政府性资金(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收退和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采购人)为保障其招标采购项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免遭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前款合同指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本办法所称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现金、现金+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本办法所称银行保函指中标人委托其受托银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开具的保证文件。本办法所称保证保险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通过向保险机构购买保险为合同履约提供经济责任担保。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管理遵循“约定标准收取、规范管理、及时退付”原则。第五条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根据本办法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情况明确履约保证金具体提交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相关责任。中心受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中的现金部分,并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办理扣除、退还等,负责资金安全。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部分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和合同约定,解除保证责任或索赔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扣除、划转等规则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第六条芜湖市财政局设立履约保证金专户,并负责对专户进行监督。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提交(转交)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全部交入(转入)履约保证金专户。中心负责履约保证金专户日常核算管理工作,并建立明细账。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其委托招标采购项目的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单据保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台账。33

34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第七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并结合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第八条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手续,其中现金部分应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标准(或数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标准(或数额)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合同无明确金额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提交的具体标准(或数额)。第十条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一)采用现金形式的,中标人投标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中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应补足资金提交至履约保证金专户;如多余,中心应将多余资金直接退回至中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二)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银行保函格式委托其担保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提交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人)查验确认并负责保管银行保函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提交中心。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签发验收证书满6个月,或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解除满12个月。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银行保函进行续保。(三)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形式的,现金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一)项规定办理;银行保函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二)项规定办理。(四)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保证保险手续并向招标人(采购人)提交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招标人(采购人)查验确认并负责保管保单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保单复印件提交中心。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保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保证保险保单进行展期。第十一条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手续办理完毕后,中心向中标人代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并依据招投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因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有困难的,全部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在30天内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置换相应履约保证金现金。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理置换手续的,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适当延期并报市公管局批准后予以办理。中标人至中心办理置换手续时,需提供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保单复印件、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办理置换履约保证金现金手续的书面意见。第三章履约保证金的退付34

35第十二条中标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采购人)要求提供材料并向其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中心提交招标人(采购人)签署的项目验收报告等项目完成证明材料、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证明,中心办理代退手续,上述资金应退付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证明中明确退付金额。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报告等项目完成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退付手续。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经招标人(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明确退付标准(或数额)后,中心办理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代退手续:(一)对成片开发的安置房或类似项目,部分单项工程完工并已具备交付条件的,可以按照比例退付履约保证金。(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因招标人(采购人)取消项目实施或取消部分项目实施,可以全部或部分退付履约保证金。(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因中标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而暂停实施,可以暂时退付履约保证金。如项目重新实施,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督促中标人重新提交履约保证金。(四)因招标人(采购人)的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招标人(采购人)除书面同意并明确退付标准(或数额)外,还要出具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书面承诺,可以退付履约保证金。(五)招标人(采购人)因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同意通过退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现金冲抵的,招标人(采购人)除书面同意并明确退付标准(或数额)外,还要出具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书面承诺,可以全部或部分退付履约保证金现金。(六)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因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可以全部或部分退付履约保证金。除本条(一)、(二)、(三)、(四)、(五)、(六)项外,因其他特殊情形需退付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书面函告市公管局,市公管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中心按批复办理代退手续。第十四条有本办法第十三条(一)、(二)、(三)、(四)、(六)情形之一的,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退付手续。除本办法第十三条(一)、(二)、(三)、(四)、(六)情形外,因其他特殊情形需退付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退付手续。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现金退付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保证金本息。第十六条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等,决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明确具体扣除现金金额、处理方式、划转账户信息等并书面函告中心,中心办理扣除手续并对扣除资金按要求进行相应处理;以银行保函和保35

36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办理索赔理赔等。上述处理方式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对不予退付的,市、县、区级项目(含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账户。省直单位、国企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项目,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或单位账户。(二)对暂不退付的,需明确扣除的起止时间,在到期前,需再次书面函告中心予以处理。对已扣除履约保证金现金需要再退付的,按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退付程序办理。招标人(采购人)对已到期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未明确后续处理意见的,由中心统一划转至市财政账户。第十七条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提取、划转等要求的,除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外,还应提供本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材料;如不能完整提供本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材料,则须提供招标人(采购人)出具的同意提取或划转履约保证金及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书面材料。中心办理提取或划转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招标人(采购人)书面明确的标准(或数额),且不得超过中标人缴纳的总额,涉及两起或两起以上提取或划转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办理。第十八条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相关要求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中心应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退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公管局。第二十条市公管局应适时对中心履约保证金收取、退付和扣除、划转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应加强对中心履约保证金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履约保证金专户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市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履约保证金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理。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中标通知书,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理:(一)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二)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提交至指定履约保证金专户的;(三)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未自其基本账户转出的;(四)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五)提交虚假伪造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第二十四条招标人(采购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的,36

37责令整改,纠正错误;情节较重,造成后果的,责令整改,纠正错误,对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履约保证金财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二)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三)未经确认,收取不符合规定格式银行保函的;(四)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收入至指定专户的;(五)未收足履约保证金而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六)未按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现金和银行保函的;(七)未按规定扣除和划转履约保证金的;(八)擅自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的;(九)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后果的。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履约保证金收退操作流程由中心另行制定。各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遵照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公管[2014]17号)同时废止。37

38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综合评分相等时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以信用标(如启用信用标)得分高的优先;信用标得分相同时,以报1评标方法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时,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随机抽取的程序:①首先对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编号;②对编号的投标人随机抽取排序。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不约请投标人参加。商务文件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1形式评审与响(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3应性评审标准a.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0)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或者使用相同的CA锁进行加解密或使用相同加密锁号的造价软件的情形。(适用于电子招标投标项目)(11)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12)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署、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3)一份报价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14)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8

39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技术部分:检测服务方案:30分商务部分:主要人员:30分分值构成2.2.1业绩:10分(总分100分)检测设备和仪器:5分信用标:5分报价部分:评标价:20分评标基准价计(1)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2.2算方法(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表评标价的偏差2.2.3见评分标准表率计算公式39

40评分各评分因素细分条款号评分标准因素分项值试验检测目的分析合理,检测内容分析全面、具有针对试验检测的目5性的,较优的,得3.5—5分;较好的,得1.5—3.5分;一的、检测内容般,得0—1.5分。检测方法与手检测方法和手段合理可行,有先进性的,较优的,得3.55段—5分;较好的,得1.5—3.5分;一般,得0—1.5分。试验检测质量保证的方法科学,措施全面且有针对性试验检测质量4的,较优的,得3—4分;较好的,得1.5—3分;一般,得保证措施0—1.5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科学且有先进性的,措施全面且安全保证措施4有针对性的,较优的,得3—4分;较好的,得1.5—3分;一般,得0—1.5分。对廉政(廉洁)风险点分析全面、具体,相关措施合理廉政(廉洁)4可行,能够有效避免不廉政(廉洁)现象,较优的,得3—4检测保证措施等分;较好的,得1.5—3分;一般,得0—1.5分。服务本项目工作重针对本项目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较优2.2.4(1)方案难点分析及对5的,得3.5—5分;较好的,得1.5—3.5分;一般,得0—(30策1.5分。分)针对本项目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得2—3分;较好的,对项目的建议3得1—2分;一般的,得0—1分。投标人检测服务方案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规定的,应视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1)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第1款规定的,有一项扣1分。扣(2)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第2款规定的,有违反“技术标分一项扣3分。书制作要求”项(3)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规定第3款或第4款的,技术标作零分处理。(4)项目技术标文件页数原则在200页(不含200页,指非空白单面计算的页数)以内,达到或超过200页的技术标扣减2分。(1)职称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2分;主要该项不重复加分,如同时具有高级、中级职称,则按得项目负责人10人员分高的加分。2.2.4(2)(20(2)资历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经历加3分,满分6分。类似项目指:各专业试验检检测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得10测人员配备基本分7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加3分。40

41评分各评分因素细分条款号评分标准因素分项值检测机构人员年龄结构在25周岁-60周岁之间占总人数80%及以上得5分,否则不得分。注:周岁计算时间以开标当日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拟5人员职称年龄派本项目检测机构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连续三个月结构情况(不含开标日当月)社保缴费凭证(有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单),事业单位人员应有上级单位的证明。检测机构配备的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占总人数60%5及以上得5分;否则不得分。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业绩得基本分3分(公告未设业绩置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2.2.4(3)奖项业绩5每再增加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加满2分为止。(5)类似项目业绩指:检测设备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检测设备主要仪器配备表,拟投入的检测2.2.4(4)和仪5检测设备齐全、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较优的,得3.5—5设备和仪器器(5分;较好的,得1.5—3.5分;一般,得0—1.5分分)(1)信用评价系统无初始评价记录的投标人,统一得基本分3分;信用(2)信用评价系统有评价记录的投标人,各投标人本2.2.4(5)标(5信用评价5项得分=(信用评价分值*5)/100。分)信用评价系统的信用评价分值调用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00时。□方法一:按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其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评标最低得0分。价投标报价得分2.2.4(6)20(20计算□方法二:初步评审合格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分)标基准。(1)初步评审合格单位有效报价为3家的,不去除极值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平均值。(2)初步评审合格单位有效报价为4家~5家的,去除一个最低极值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平均值。(3)初步评审合格单位有效报价为6家~8家的,去除两个最低极值和一个最高极值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平均值。(4)初步评审合格单位有效报价为9家~19家的,去41

42评分各评分因素细分条款号评分标准因素分项值除三个最低极值和一个最高极值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平均值。(5)初步评审合格单位有效报价为20家及以上,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四舍五入取整数)家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15%(四舍五入取整数)家后,取剩余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平均值。各种数值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费率形式报价的,百分号前数字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计算:(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最低得0分。42

43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信用标(如启用信用标)得分高的优先;信用标得分相同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检测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业绩奖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检测设备和仪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信用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商务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43

44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用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E;(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F。3.2.2投标人得分=A+B+C+D+E+F。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除评标价、信用标和业绩奖项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3.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44

45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5

463.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5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6评标结果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2评标委员会(安排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单位候选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3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查询情况记入评审报告,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7其他3.7.1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46

4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本文用词定义如下,但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的除外。1.1.1项目发包人建造工程和委托试验检测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1.1.2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或临时工程(包括向发包人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具体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1.1.3服务检测人根据试验检测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亦称试验检测服务。1.1.4发包人委托检测人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建设项目法人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具体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1.1.5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协议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1.1.6检测人与发包人签订试验检测合同,承担工程试验检测任务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检测人根据试验检测合同派驻项目现场履行检测服务的机构。1.1.7试验检测合同指由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要求、双方签认的澄清文件等组成的受法律保护并确定当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9日即日历日。1.1.10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的第二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截止的时间段。1.1.11正常试验检测服务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1.1.12附加试验检测服务指除正常试验检测服务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工作。47

481.2解释1.2.1试验检测合同中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查阅,不应作为试验检测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将其用于对检测合同进行解释。1.2.2为了简练文字,试验检测合同中有些词句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1.2.3组成试验检测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1.2.3.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1.2.3.2中标通知书。1.2.3.3投标函。1.2.3.4专用合同条款。1.2.3.5通用合同条款。1.2.3.6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和要求。1.2.3.7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2.检测人的义务2.1试验检测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2.1.1服务形式检测人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试验检测的组织机构并满足合同要求。发包人对检测人的服务形式具体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1.2服务范围2.1.2.1试验检测服务的工程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1.2.2试验检测服务的工作范围:检测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进行下述试验检测服务。(1)正常试验检测服务的范围: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正常试验检测服务的范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试验检测服务期限内,对工程进行工作范围(已标价报价清单所列试验检测项目)内的试验检测。(2)附加试验检测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由于非检测人(含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试验检测服务期限延长,所延长的服务时间应视为附加试验检测服务;②发包人书面提出正常试验检测服务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服务要求,检测人完成此项服48

49务应视为附加试验检测服务;③发包人书面提出试验检测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工作,检测人完成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试验检测服务;④发包人书面提出高于试验检测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检测人为完成此目标而增加的投入应视为附加试验检测服务。2.1.3服务内容检测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开展试验检测服务。2.1.4服务要求检测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试验检测情况月报告。发包人须根据《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具体要求。检测人应根据本合同条款2.1.1项要求的服务形式完成本次招标所有试验检测项目。检测人对各试验检测项目的试验检测方案在实际合同履行中可根据发包人要求作适当调整。2.1.5发包人对检测人的授权发包人对检测人的授权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试验检测服务的依据2.2.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2.2.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安徽省关于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规定。2.2.3试验检测合同。2.2.4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2.2.5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2.3试验检测职责2.3.1检测人应本着“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出具试验检测报告。2.3.2检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得到该单位法人的书面授权。2.4试验检测人员2.4.1检测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试验检测人员,应能够胜任试验检测合同约定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检测人配备的重要试验检测岗位人员职称、专业、年龄、资格、资历、业绩、数量等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2.4.2为了进行试验检测服务,检测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授权项目负责人代表检测人全面履行试验检测合同;与发包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的同意。49

502.4.3检测人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本项目的重要岗位试验检测人员时,应事先得到发包人的同意。2.4.4即使是发包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试验检测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被代替人员且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2.4.5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检测人更换不能按照试验检测合同的约定进行试验检测服务的派驻人员。2.4.6检测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重要岗位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根据本合同条款2.1.1项要求满足现场试验检测。2.5试验检测设备检测人应投入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设施。尽管检测人已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投入本项目,若发包人认为投入的仪器设备仍不足以满足试验检测服务的需要而影响了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控制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检测人增加仪器设备的投入,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2.6联合体2.6.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6.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2.6.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发包人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牵头人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效力。2.6.4联合体牵头人应按本合同规定代表联合体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2.6.5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与业务分工均不得变动。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未经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检测人不得泄露发包人与本项目、本工程、本试验检测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2.7保密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未经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检测人不得泄露发包人与本项目、本工程、本试验检测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3.发包人的义务50

513.1试验检测工作条件发包人应按照试验检测合同约定向检测人提供履行试验检测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3.2文件和资料发包人在试验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且在取得相关文件、资料7日内,向检测人免费提供与本试验检测项目相关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试验检测相关用图等资料(复印件)各1套。3.3协助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对检测人提供进场试验检测的相关条件,解决非检测人原因而发生意外事件时,试验检测工作人员的撤场和相关事宜;并避免或解决检测人根据试验检测合同进行试验检测服务而导致的第三方的干扰或收费(不含税金)。3.4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一名授权代表,与检测人的授权项目负责人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检测人。3.5授权通知发包人必须将履行试验检测服务的检测人及发包人授予检测人的职责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3.6支付费用发包人须按合同约定向检测人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用。4.责任和保障4.1检测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4.1.1检测人的违约4.1.1.1检测人违反试验检测合同的约定,将试验检测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4.1.1.2检测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满足试验检测服务需求的人员或设备。4.1.1.3检测人不履行试验检测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4.1.1.4检测人未按试验检测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检测或试验检测数据不准确造成工程质量隐患。4.1.1.5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报告。4.1.1.6违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应视其违约情节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方法:51

52检测人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向检测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改正。当发包人在向检测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日内未见纠正后,可以向检测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并可在21日内发出第二次通知终止合同。在4.1.1.1目或4.1.1.3目情形时,发包人可直接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合同。4.1.2检测人的违约赔偿责任检测人违反试验检测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发包人赔偿,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赔偿金应按下式计算:赔偿金=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所对应的检测费×检测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检测人对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检测人与发包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检测人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4.4款的约定办理。4.1.3检测人对发包人未授权的试验检测服务范围不承担试验检测责任。4.2发包人的违约和赔偿责任4.2.1发包人的违约4.2.1.1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向检测人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4.2.1.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应尽义务。发包人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费用。4.2.2发包人的赔偿责任发包人违反试验检测合同的约定并造成检测人的经济损失,应向检测人赔偿,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应据实赔偿检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4.3赔偿责任的期限发包人或检测人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检测人,逾期未提出书面索赔意向书,则失去索赔权利。4.4赔偿的限额鉴于双方在本条款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4.1款和第4.2款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款其他条款约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52

53检测人的累计赔偿限额为试验检测服务费总额的30%,当达到此限额时,发包人在按规定报备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试验检测合同,没收检测人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发包人赔偿检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累计限额为试验检测服务费总额。4.5保障4.5.1在检测人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发包人应保障检测人免受因履行本试验检测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4.5.2检测人在签订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时,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形式向发包人递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如果检测人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试验检测合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当同时向检测人提供试验检测服务费支付担保。4.5.3检测人完成了所有检测任务,提交试验检测报告并通过了发包人验收后的14日内,发包人向检测人返还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4.6保险检测人应在试验检测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检测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5.试验检测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解除5.1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的生效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为准。5.2试验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检测人必须按照试验检测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试验检测服务。如果非检测人的原因,致使试验检测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可由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3试验检测合同的终止试验检测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5.4试验检测合同的变更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试验检测合同进行变更。5.4.2发包人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款第2.1款和试验检测合同约定的试验检测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试验检测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试验检测费用和服务时间亦53

54应做相应的调整。5.4.3因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检测人履行试验检测服务,检测人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试验检测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量或工作时间,其费用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检测人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5.4.4在签订本试验检测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的变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调整。5.4.5在签订本试验检测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5.5试验检测合同的暂停与解除5.5.1出现根据本试验检测合同的约定不应由检测人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检测人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服务时,检测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并且:5.5.1.1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试验检测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量或延长的服务时间,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5.5.1.2全部试验检测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检测人在书面通知发包人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解除本试验检测合同,因此增加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量所涉及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同时应及时向检测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5.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试验检测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停或解除试验检测合同。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不可抗力是指检测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5.5.2发包人要求检测人全部或部分暂停试验检测服务或解除本试验检测合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检测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试验检测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增加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量所涉及的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同时及时向检测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5.5.3检测人无正当的理由,未根据试验检测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服务,发包人可书面要求检测人予以解释。若检测人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试验检测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发包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并按规定报备后可单方面解除本试验检测合54

55同,并视情况没收检测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5.5.4发包人拖延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用,并已超过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期限后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款第5.5.1.1目或第5.5.2项的约定,暂停试验检测服务已超过6个月,检测人可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解释。若发包人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试验检测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检测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解除本试验检测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服务。因此增加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量所涉及的费用,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同时应及时向检测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5.5.5试验检测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试验检测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5.6转让和分包5.6.1检测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转包。5.6.2现场专项检测不允许分包;竣(交)工检测,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检测人可将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分包;除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试验检测工作外,常规试验检测工作只允许有一家分包人且该分包人本身或内设机构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分包工作量不超过试验检测工作总量的30%。5.6.3分包人的试验检测参数应与其承担的试验检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将该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5.6.4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检测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检测人和分包人应就分包人的工作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5.6.5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7天内报发包人备案。5.6.6发包人对检测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6.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与支付6.1试验检测服务费用内容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指为完成合同所列试验检测工作所需一切费用。6.2试验检测服务费计费方法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由正常试验检测服务和附加试验检测服务两个方面的试验检测费用组成。6.2.1正常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正常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指为完成正常试验检测服务所需费用。6.2.2附加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55

56附加试验检测服务费用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计算。6.2.3试验检测服务费的调整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的调整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6.3支付6.3.1动员预付费为使试验检测服务能够及时开展,发包人应在试验检测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检测人支付动员预付款,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6.3.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6.3.2.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和返还按照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试验检测通用合同条款第4.5.2项、第4.5.3项执行。6.3.3.2发包人没收检测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时,不影响检测人根据试验检测合同应当得到的其他款项的支付。6.3.3违约金和赔偿金6.3.3.1根据试验检测通用合同条款第4.1款确定的检测人对发包人的赔偿金额,经双方确认后由发包人从对检测人的当期日常支付中扣回,如双方有争议的,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8条处理。6.3.3.2根据试验检测通用合同条款第4.2款确定的发包人对检测人的赔偿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应由发包人在当期日常支付中向检测人支付,如双方有争议的,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8条处理。6.3.4支付担保6.3.4.1发包人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在签订合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办理支付担保,并将此担保交给检测人。6.3.4.2支付担保的开具机构应与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开具机构相同级别。除非在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执行本条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6.3.4.3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至发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6.3.7项约定完全履行其支付义务之日止。6.3.5支付方式发包人按月向检测人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检测人于每月7日前将上月试验检测服务费支付申请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试验检测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检测人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本条款在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56

57(1)正常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检测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的数量为准;(2)附加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按双方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3)依据通用合同条款第7.3款约定对检测人的奖励,发包人应于对检测人的当期支付费用中一次性支付。(4)报价清单100章费用的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6.3.6动员预付款的扣回动员预付款在试验检测服务费支付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开始抵扣,全部动员预付款应在试验检测服务费累计支付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6.3.7结算在检测阶段试验检测服务工作结束后7日内,检测人应将实际发生的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扣减动员预付款和检测人赔偿金后余额的支付申请报至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该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检测人支付费用,同时退还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6.3.8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检测人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后,应按上述条款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用。发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向检测人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到期应付而未付的款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作为违约金,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本合同条款第5.5.4项约定的检测人的权力。6.3.9支付争议发包人对检测人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人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检测人其他应得款项的支付。6.4货币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支付检测人履行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一律采用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其他7.1合同双方的关系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试验检测合同。发包人和检测人均应按照试验检测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57

587.2语言和法律7.2.1除专用术语外,本试验检测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2.2适用于本试验检测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7.3奖励由于检测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造价、消除了安全隐患或产生了经济效益,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7.4利益矛盾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检测人不得获取本试验检测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试验检测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7.5版权7.5.1对检测人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试验检测服务中的所有文件,发包人有权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检测人的同意,发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7.5.2如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没有另外约定,则检测人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发包人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发包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7.6通知本试验检测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在送达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并由收受方签收后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8.争端的解决双方在履行本试验检测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8

59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与专用条款就同一事项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为准。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项目名称:11.1.1标段名称:发包人:21.1.4地址:邮编:32.1.2服务范围:赔偿的限额:44.4试验检测人的累计赔偿限额为检测服务费总价的%55.2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动员预付费:66.2.1委托人在与试验检测人签订协议书之后日之内,向试验检测人支付元(检测服务费的%)的动员预付费。76.2.6最低支付限额:人民币万元检测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中期支付期限为自委托人收到试验检测人提交的书面付款申请86.2.8后日内支付,最终支付期限为自委托人收到试验检测人提交的书面付款申请后日内支付。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98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59

601.定义与解释1.1.1项目项目名称:1.1.2工程工程地点:起迄桩号:工程概括: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试验检测段划分情况:1.1.4发包人发包人名称:1.2.3.7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试验检测人的义务2.1试验检测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2.1.1服务形式发包人要求检测人的服务形式:□设立中心试验室□设立工地实验室□设立专项工地试验室□设立现场试验检测项目部。□驻现场人员及驻场时间:天。2.1.2服务范围2.1.2.1检测服务的工程范围:(1)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互通立交、预制构件、房建、绿化环保、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不包括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如有)、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承担:□中心试验室的检测职责□工地实验室检测职责□专项工地试验室检测职责□现场试验检测项目部职责□第三方检测职责□以及配合发包人对标段合同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2)完成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基本试验检测工作。2.1.2.2检测服务的工作范围(1)试验检测服务的范围约定为:正常试验检测服务期约定为:本2.1.2.2目补充(3)、(4)目(3)本项目试验室应配合并接受发包人或上级相关单位安排的工程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等工作,其涉及增加的服务费已包含在试验服务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本项目试验室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出现的不良地质情况、挖方中不适于路基填筑而废弃的不良土质、软基处理材料、取土场土质等独立进行验证试验项目等工作,其涉及增加的服务费已包60

61含在试验服务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4检测服务要求:试验检测人应按照试验检测合同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以及公路水运工程检测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测服务。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或校准。本着严格试验检测、一丝不苟的原则,以为依据,独立、公正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资料及时整理和归档,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真实、完整、规范。各阶段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4.1试验检测人应认真做好检测前期工作,试验检测人应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检测内容、检测操作规程、评定标准、安全保障措施和检测服务期安排,经评审后才可实施。2.1.4.2在接到委托人要求现场检测的通知后,试验检测人应在日内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2.1.4.3试验检测人须严格按照经评审的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检测服务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检测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和项目主管质监机构。2.1.4.4试验检测过程及检测工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1.4.5试验检测报告中应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试验检测概况:检测项目、检测频率、检测时间、所测桩号、所用仪器、遵照规范等。试验检测结果:主要指标统计合格率、质量等级等;试验检测结论:检测结果的统计与分析,对存在的质量缺陷提出初步结论及补救措施建议等。2.1.4.6检测工作报告中应包括对本次检测实施手段、方法及检测工作质量的总结和评价,本次检测结果与以往类似工程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对检测工程质量状况的分析及建议,检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1.4.7检测工作结束后7日内,将检测工作的进展、检测成果等汇总、分析,按时向委托人提交检测工作报告。2.1.5发包人对检测人的授权本项约定发包人对检测人的授权:2.4检测人员2.4.1委托人对重要岗位检测人员的要求约定:(应说明组织机构和人员的配置要求,对重要岗位检测人员的技术职称、专业、年龄、资格、资历、业绩、数量等的具体要求,可列表提出)。2.5试验检测设备(应说明对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配备的最低要求)。对于设立实验室的招标本款补充以下内容61

62(1)试验室环境条件对试验室的面积、温度控制范围、湿度控制范围等提出要求.应满足“交安监【2017】113号”文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附表3“试验检测环境要求”要求。(2)试验室办公设备及设施对试验室办公设备及设施提出最低要求。办公、会议面积:。办公设施及用品:。生活设施及物品:。(3)试验室车辆对试验室车辆提出最低要求。2.7保密本项目、本工程、本试验检测合同有关的资料保密时间为:3.发包人的义务3.1试验检测工作条件本款约定发包人向检测人提供履行试验检测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为:本项目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现场工地试验室)全部办公、试验用房、生活用房由发包人统一提供,其它办公生活设施、包括办公、生活设备与物品、交通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设备等,发包人不予以提供,由试验检测单位自行完备,相关费用在报价表中报价,未列有的报价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所有设施财产产权(不含发包人统一提供的用房)均属试验检测单位。3.4代表本款约定发包人代表:。4.1.1.6试验检测人其他违约责任本目约定试验检测人下列行为属于违约:(1)自中标开始至检测阶段结束,检测人违约调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的;(2)试验检测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检测人又不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的;(3)接到承包人书面检测申请,未按检测方案规定时间到现场检测的;(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休假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其他试验检测人员休假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而影响试验检测工作的;(5)试验检测人员有吃拿卡要或其它不良行为的。(6)..........因检测人违约,发包人对检测人课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a.有4.1.1.1和4.1.1.3情形,发包人有权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b.有4.1.1.2情形,发包人有权购买任何未按承诺配备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其安装和服务,费用均62

63由检测人负担,并在中期支付中将此款扣除;人员未按承诺进场试验检测,每人次课以元的违约金。c..有4.1.1.4情形,每人次课以元的违约金;d.有4.1.1.5情形,每人次课以元的违约金;e.有4.1.1.6(1)情形,每人次课以元的违约金;f.有4.1.1.6(2)情形,每人次课以元的违约金;g.有4.1.1.6(3)情形,每次课以元的违约金;h.有4.1.1.6(4)情形,每人每天课以元的违约金;j.有4.1.1.6(5)情形,每次课以元的违约金;k..........违约金在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的试验检测服务费中扣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通用合同条款4.1.2项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责任和保障4.4赔偿的限额检测人的累计赔偿限额为试验检测服务费总额的%,当达到此限额时,发包人在按规定报备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试验检测合同,没收检测人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5.试验检测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解除5.2检测的时间和期限201年月日进场,201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检测工作,201年月日提交全部检测报告。5.4试验检测合同的变更5.4.3因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检测人履行试验检测服务,检测人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试验检测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量或工作时间,其费用按6.2款约定进行调整,检测人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5.4.4发包人对在试验检测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试验检测服务费增减的补偿:不予调整。5.4.5在签订本试验检测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试验检测服务费用的增减::不予调整。5.5试验检测合同的暂停与解除5.5.1.1按6.2款进行调整。5.5.1.2按6.2款进行调整。5.5.1.3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5.6转让和分包63

645.6.2允许分包的内容为。6.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与支付6.2.2附加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附加试验检测服务的费用计算方法:(1)涉及试验检测内容或项目增减的,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有适用于该检测内容或项目单价的,采用该内容或项目单价;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无适用于该检测内容或项目单价的,则按照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若文件中仍无相关内容可参照的,则双方协商解决。(2)涉及检测服务时间增加或减少的,双方协商解决。(3)。6.2.3试验检测服务费的调整。6.3.4支付担保6.3.4.1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按签约合同价的﹪办理支付担保,额度与履约担保同等,并将此担保交给检测人。6.3.5支付方式(4)报价清单100章费用的支付约定为:。7.其它7.3奖励发包人对检测人的额外奖励办法:。7.5.2版权发包人就本项目试验检测而向试验检测人提供的成果为发包人所拥有。试验检测人因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试验检测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方透露检测成果,则无须经过试验检测人的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出版本工程项目的任何资料和内容。8争端的解决双方在此约定: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端最终由(仲裁机构的全称)仲裁解决。9补充条款:64

65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为一方,与(检测人全称)(下称“检测人”)为另一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订立。鉴于发包人已通过招投标确定检测人为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试验检测标段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主要试验检测服务内容:。并已接受了检测人就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按以下次序,以在先者为准。(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通用合同条款;(6)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和要求(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试验检测实施方案;(8)已标价的报价清单;(9)资格审查资料;(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本合同的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试验检测服务期:。5、发包人在此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检测人支付根据检测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工作条件。6、检测人基于发包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检测服务。7、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同时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协议书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5

66发包人:(盖单位章)检测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编: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66

67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发包人(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工程检测人(检测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试验检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试验检测合同有关的试验检测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试验检测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67

68(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六)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试验检测合同的附件,与试验检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检测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检测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68

69附件三:主要检测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附件四: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69

70附件五: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为在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试验检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检测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与《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负责人到生产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所有试验检测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6、试验检测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70

7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姓名)(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71

72附件六: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检测人名称)(以下称“检测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检测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检测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本保函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你方认为检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检测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72

73附件七:预付款担保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预付款担保致:(检测人全称)鉴于(发包人全称)(以下称“发包人”)与(检测人全称)(以下称“检测人”)已签订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试验检测标段的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并保证按协议约定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用,我们愿出具保函为发包人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本保函的义务是:我们在接到检测人提出的因发包人在履行试验检测合同过程中,未能履行或违背试验检测合同约定的支付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14日内,在上述担保的限额内,向检测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检测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检测人应首先向发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行还同意,任何对协议条款所作的修改和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本保函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73

74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检测单位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测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检测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1)项目说明:公路的起迄地点、里程、等级、技术标准、主要控制点;桥涵的结构形式;独立特大桥的桥型、荷载标准、跨径、桥长、桥宽、基础、水深、引道长度等;独立隧道的长度、宽度、防水排水、衬砌和设施等;附属设施标准、规格等;(2)水文、气象及地质简况;(3)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4)施工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表;(5)招标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二)检测范围及内容包括检测范围及主要检测内容,与检测范围对应的施工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表等。(三)检测依据(四)检测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五)其他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不仅限于下列标准、规范、规程,若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有所更新,以最新的技术规范为准)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F80/1-2014);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皖交质监局[2012]6号);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74

75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7、《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2011);8、《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9、《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10、《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E41-2005);1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12、《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2009);13、《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E60-2008);1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1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1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1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2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2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7);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24、《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04);25、《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E51-2009);2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27、《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2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29、《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233-2011);3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31、《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2009);3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33、《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3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08);35、《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08);3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37、《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F81-01-2004);75

763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JT/T495-2004);3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4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4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4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43、《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44、《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45、《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09);46、《突起路标》(GB/T24725-2009);47、《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4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49、《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50、《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5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52、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规范;53、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54、GB50174-2008《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55、GB/T8566-200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56、GB/T11457-2006《软件工程术语》;57、GB/16680-1996《软件文档管理指南》;58、GB/T14085-93《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与约定》;59、JT/T(428.1-428.2)-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收费栏杆技术条件》;6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2007年第35号公告);61、BG/T24719-2009《公路收费亭》;62、《治超站点信息化设施升级改造的相关技术要求》(皖交运函[2014]240号);63、《安徽省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64、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65、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66、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67、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76

7768、GB50217-2007《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69、JT/T367-1997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照明技术条件》;70、《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7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72、《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C.TJ2l-2011)当使用于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检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在引用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现行的交通运输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2)现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4)相关行业的标准或规范。三、成果文件要求(一)成果文件的组成(二)成果文件的深度(三)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四)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五)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3.其他要求。(六)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四、报价要求五、检测工程量清单77

78第六章图纸和资料78

7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格式二、技术文件格式79

80一、商务文件格式80

81(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检测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81

82目录一、投标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检测费用报价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2

83一、投标函1(费率报价)(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规定试验检测项目中收费标准的%承担本工程检测任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称:。4.检测服务期:。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检测任务。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9.如我方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我方承诺选择中标标段顺序为。10.(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83

84一、投标函2(清单报价)(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元的检测服务费用,承担本工程检测任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称:。4.检测服务期:。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检测任务。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9.如我方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我方承诺选择中标标段顺序为。10.(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84

85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说明、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检测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个月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3.身份证也可另附页。85

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注:1.身份证也可另附页。86

87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检测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成员一名称)承担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联合体成员二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须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年月日87

88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五、检测费用报价表(一)报价清单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其实际投入认真填写报价清单报价书中所列的检测服务费用各细目的总额价,还应在报价表后附总额价的构成计算表。2.技术服务单位的人员服务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检测设施费、生活设施费、数据采集费、施工测量与检测费、软件费及与检测技术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应含入以上相关工作的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3.技术服务单位因完成本项目检测技术服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检测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发包人不单独支付。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清单报价书中所列的技术服务费用各细目的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报价清单报价书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5.报价清单报价书中所列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总价一致。88

89(二)检测服务费报价表报价表格格式根据具体项目确定。89

90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检测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投标人应提供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况(包括但不限于与(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参股)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为同一人或者存在(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90

91(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应能体现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说明91

92(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公司单位拟在本标段职称职务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经历时间发包人及联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系电话获奖情况项目名称目前任职担任职位项目状况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92

93(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检测服务费承担的检测工作检测服务期主要人员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93

94(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经验年限注: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要求。94

95(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仪器设备型号国别制造序号数量用途备注名称规格产地年份95

96八、其他材料1、投标人奖项材料;2、„;96

97二、技术文件格式97

98采用纸质招标的,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时,按照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发放的技术标文件封面中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时,投标人按照芜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98

99技术文件主要内容投标人编写的试验检测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试验检测的目的、检测内容、方法;2、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3、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方案;4、安全保证措施;5、廉政保证措施;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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