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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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1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14-7-24发布2015-6-1实施

2山东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事故案例3

3事故直接原因:氢化塔底塔与其他装置相连的3条管道(进料、出料和氢气尾气),只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处加装了盲板进行隔离,氢气尾气管道没有加装盲板,与上塔和中塔的氢气尾气管道相连通,致使氢气进入塔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海明公司有关人员与催化剂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违规进入塔体内实施作业,产生点火源引起爆炸。事故案例4

4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1.31”较大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15年1月31日上午7时55分,临沂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焦化装置化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事故案例5

5事故教训:检维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作业方案不具体,未包括煤气吹扫、煤气含量检测分析、作业安全监护等内容,对检维修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等;作业前未对终冷器内煤气吹扫置换情况进行气体成分检测化验分析,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许可证的会签、审批和管理;作业人员对焦炉煤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违规采用非防爆工(器)具进行检维修作业。事故直接原因:企业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没有采取有效的隔绝、置换措施,致使终冷器内进入煤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点火源引发化学爆炸。事故案例6

6事故经过:2015年2月8日,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醪塔内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案例7

72015年1月下旬,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全面停产检维修。2月7日14时,该公司组织对精馏装置进行蒸空水洗操作,然后分别用碱水和清水清洗后,停汽、停水、泄压至23时,拆除人孔保持通风状态。2月8日,开始对醪塔进行检修作业。8时,公司安环部人员对醪塔作业区域进行检测分析,因检测仪器亏电,检测无法进行。8时30分,在未完成检测分析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带领检修人员(共8人,分两组每组4人)分别从醪塔10米和20米平台人孔处进入醪塔拆除塔板。9时30分左右,醪塔顶部发生闪爆。事故案例8

8事故教训:企业没有制定详细的检维修方案,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不到位;严重违反规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没有进行全面检测,作业许可证的会签、审批和管理不严格,安全设施不完善,教育培训不到位,使用非防爆工具进行拆卸塔板作业;违章指挥,在未完成气体成分检测,安全管理人员劝告不得进行作业的情况下,现场指挥仍安排工人进行冒险作业,酿成惨祸。事故直接原因:企业对装置蒸空置换不彻底,残余酒精蒸汽或醪液发酵生成沼气,与空气在醪塔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检修人员进入醪塔拆除塔板时产生机械火花等点火源,引起醪塔内上部空间闪爆,导致塔顶部的除沫板坠落,砸伤塔内作业人员并致跌落。事故案例9

91010目录页CONTENTSPAGE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动火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101111目录页CONTENTSPAGE第五章吊装作业第六章第七章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第八章断路作业

11基本要求12【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一二三四

12基本要求13【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一百条

13基本要求14【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零三条

14基本要求15【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5基本要求16【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16基本要求17【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17基本要求18【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18基本要求19【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19基本要求20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有分级的特殊作业,免费获取更多安全精品资料,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作业证应根据特殊作业的等级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方式。安全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

20安全作业证种类办理部门审核或会签审批部门(人)动火证特殊动火作业作业单位——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一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部门二级动火作业——动火点所在车间受限空间证作业单位——受限空间所在单位盲板抽堵证生产车间作业单位生产部门高处作业证一级高处作业作业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二级、三级高处作业车间设备管理部门特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部门主管厂长吊装证一级吊装作业作业单位——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二级、三级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临时用电证作业单位配送电单位动力部门动土证作业单位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管理等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断路证作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

21基本要求22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2h。《受限空间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4h。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其持有和存档部门(人)见下表,安全作业证应至少保存一年。

22安全作业证种类持有及保存情况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存档)动火证一级和特殊动火动火点所在车间(监火)动火人安全管理部门二级动火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监火)动火人生产车间受限空间证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受限空间所在单位盲板抽堵证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生产管理部门高处作业证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设备管理部门吊装证吊装指挥项目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临时用电证作业单位(作业时)配送电执行人(作业结束后注销)配送电执行人动力部门动土证现场作业人员动土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断路证作业单位断路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

23基本要求24【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247•28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252010年7月28日10时11分左右,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截至7月31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重伤14人)。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基本要求

2526事故原因:施工安全管理缺失,鸿运公司组织的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基本要求总局要求:凡是涉及地下管道的施工项目,开始前施工项目管理单位要召集管道业主、施工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有关单位,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对安全施工作业职责分工提出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

26基本要求27【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27基本要求28【特殊作业八项基本要求】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症依据GBZ/T157-2009)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282929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动火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2930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定义】【分级】

3031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132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固定动火区禁火区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233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2、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3、动火点所在的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5、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33生产车间作业单位分析化验监护安全部门总工启动审批作业清理结束启动制定动火方案确认动火方案具备动火条件初审确认方案采样分析动火动火结束清理结束监护存档复审签发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3435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安全措施】

3536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2、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364、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37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738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不应在烈日下曝晒。【动火条件】

3839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01动火作业六大禁令负责动火审批的领导要明确动火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坚决制止违章动火。动火作业人员要拒绝违章指挥,要明确意识到安全措施不落实就动火,自己首先是受害者。

3940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02在动火前,首先要做的安全措施就是动火点与其它设备实行可靠的隔绝,以防止作业过程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因素相互串通。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加堵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不允许用水封或关阀门的方法作为隔绝措施。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4041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03置换:用水和蒸气、氮气、二氧化碳等不燃气体将设备、管道里的可燃气体替换掉排出。清洗:用水、蒸气或其他溶剂清除粘附在器壁上的污垢和器底的沉积物。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4142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04常见的易燃物:A、化学危险品:特别是汽油等油类、易燃液体、油漆、电石等。B、可燃物品:油棉纱、木料、棉麻织物,纸品等。立体概念:高处动火垂直下方10米半径内应清除易燃物,并且还需考虑风向的影响。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4243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05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4344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没有消防设施,禁止动火06要求:1、有合适的消防器材;2、现场人员要会使用。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4445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1、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不该动火的地方却签发了火票,涂改动火作业票证的行为只是错误签发火票行为的延续,在现场存在极浓气味的情况下动用明火则是致命的一击。2、物的不安全状态:罐内存有物料,根本不具备在罐体上动火的条件,即便是在呼吸阀上加了盲析、用泥土堵塞了泡沫发生器,但依然存在可燃气被明火点燃的风险。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罐内存在易爆油气空间,作业现场存在极浓的可燃气环境。“三要素”交叉重叠出现了漏洞,事故发生也就成了必然。

456·2大连石化油罐爆炸事故46第一章动火作业安全规范2013年6月2日14时27分许,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小罐区939#杂料罐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物料着火,并引起937#、936#、935#三个储罐相继爆炸着火,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

464747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动火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47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48第二章【定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849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福建永安福维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2015年2月4日上午8时40分,永安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动力厂污水处理站内,一操作工进入排污沟渠开启排污阀时,积聚在中和调节池底部的有毒气体(主要成分为硫化氢和甲烷)溢出导致其中毒,4名工友冒险下井救援,相继中毒。截至下午1时40分,5名工人均因硫化氢中毒不幸身亡。

4950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事故经过:当天上午8点40分,污水处理站一名操作工进入排污阀门窨井,开启排污阀,当污水从池中排出时,积聚在中和调节池底部的有毒气体随之溢出,该工人当即晕倒在池中,不省人事。在窨井上方监护的工友看到情况不妙,立即大声呼救,随后他独自下井救人,因吸入井下毒气也晕倒。污水站主任、班长和1名操作工共3人听到呼救声后,先后赶来,下井救人,最后因吸入毒气倒在井下。5名遇难者,年龄均在四五十岁,都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员工以往该厂在工人下井开启安全阀时,用“土办法”检测井下气体是否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丢一只鸭子或兔子到井下,看能否存活。如今,该厂没养鸭养兔,这次下井前也没扔了。在受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检测、工人未穿戴安全防护设备、工人缺乏应急救援的知识和培训

5051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山东潍坊香荃化工公司窒息中毒事故2015年4月9日,山东省潍坊市香荃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好氧池发生窒息中毒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经过:4月初,该公司曾短暂开车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好氧池处于启用状态。4月9日9时40分左右,公司污水处理站两名员工不慎跌落污水处理站好氧池,公司生产副总巡检发现后,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抢救。救援过程中,另两名员工也相继跌落好氧池中,一名员工在救援中中毒。其他救援人员将好氧池盖顶塑料薄膜揭开通风,先后将5人救出,送医院抢救。其中3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

5152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性1234中毒危害:受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受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电击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52生产车间作业单位分析化验监护启动审批作业清理结束启动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确认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具备受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方案采样分析受限空间作业作业结束清理结束监护存档签发

53第二章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54安全隔绝01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5455第二章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清洗或置换02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2007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55第二章56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通风03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5657第二章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监测0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5758第二章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监测0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5859第二章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应拴带救生绳;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个体防护措施05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5960第二章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个体防护措施05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6061第二章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照明及用电安全06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6162第二章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监护07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6263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滨州某股份有限公司“12.2”氮气窒息事故2013年12月2日,滨州某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二期工程6万吨/年氯丙烯装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6364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靳**在未采取防止氮气窒息措施和安排监护人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安排田**一人负责用氮气对系统进行吹除、排水;田**在未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手续、未采取防止氮气窒息措施和安排监护人的情况下,违章进入丙烯干燥器(V6108A)下部裙座内进行排水作业。在干燥器内存水排放过程中,氮气自排净管线排放至该干燥器下部裙座内相对密闭的空间,导致田**因氮气窒息死亡。遇难者进入口

6465第二章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其它安全要求0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6566第二章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其它安全要求08

66第二章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一家知名跨国化工公司曾做过统计,受限空间作业事故中死亡人员有50%是救援人员,因为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67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672010年11月24日2时40分,山东无棣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68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2010年11月24日2时40分,环氧氯丙烷项目氯丙烯车间值班班长,安排两名操作工擦拭VE-9B(碳沫分离器)罐内的积水,做检修后开车的准备工作。值班班长穿好钻塔服后到达现场,在一操作工的监护下进入到罐内,另一操作工到外操室拿垫片回到现场后,用电工灯向里照射发现值班班长已经昏迷,急忙回主控室呼救。【无棣县某化工有限公司“11.24”窒息事故】

68此时负责监护的操作工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并未征得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盲目进罐施救,也昏迷在罐内。环氧氯丙烷项目调度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分管副总、总调度长、厂长、主任及各车间、公司消防队,正在车间外面巡检职工匆忙戴上防毒面具进罐对其实施救援,也昏到在罐中。消防队赶到配合施救人员先后将3人救出,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69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无棣县某化工有限公司“11.24”窒息事故】

6970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2013年7月25日15时30分,胜利石油管理局仙河社区管理中心雇佣山东鲁宜建安有限公司于庆海等5人到仙河社区2号污水泵房污水沉淀池进行施工准备,施工人员于俊伟在下池清理杂物时中毒晕倒,于庆海等3人见状先后下池施救,均相继中毒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胜利石油管理局仙河社区“7.25”中毒事故】14:30左右,仙河社区技术质量监督中心质检员到现场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因现场安全措施未到位,便对施工负责人说:“天气炎热,无安全绳,措施不到位,禁止施工,整改后再干”。事故经过质检员离开后,施工队伍便擅自进行施工,施工人员于俊伟在未系安全绳的情况下,下池清理杂物,还没有下到池底,就喊“不行,我要上去”,但没有抓住梯子和绳子,随即掉入水中。

707171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动火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71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72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定义】

7273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盲板本身给系统带来的影响2、盲板拆装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艺流程连续性强,设备管道紧密连接,设备与管道间虽有各种阀门控制,但在生产过程中,阀门长期受内部介质的冲刷和化学腐蚀作用,严密性能大大减弱,有可能出现泄漏,所以在设备或管道检修时,如果仅仅用关闭阀门来与生产系统进行隔离,往往是不可靠的。在这种情况下,盲板是最有效的隔离手段。

7374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案例:2004年10月11日,某市化肥厂停工检修,重点焊补合成氨系统碳化清洗塔,从9时开始,对系统进行了泄压、置换、上盲板隔离、清洗、透风,塔内气体取样分析合格。9时45分,焊工开始动火作业,15分钟以后,焊接处发生爆炸,焊工当场被炸死,其助手重伤。后经多方分析和调查,发现与生产系统相连的一个盲板上有穿透性裂缝,该裂缝泄漏了可燃性气体,引起了本次动火的爆炸事故。盲板本身有缺陷或者其材质、厚度达不到要求,或者安装不规范,如所加垫片不合格等,就有可能起不到有效的隔离作用。1、盲板本身给系统带来的影响

74盲板的拆装作业本身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75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在作业过程中,如工作职员站位不好、使用工具有缺陷、操纵失误、有关职员配合不好等,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在高处作业时,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或使用不正确,如安全带、脚手架缺陷等,有可能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高处作业时,操纵失误也可能发生高处坠物,砸坏下部的设备、管线,或者砸伤职员;若系统置换、清洗不彻底,残留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使用的工具不防爆或者所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合格,在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或者中毒窒息事故。2、盲板拆装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75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案例:2011年11月19日7时左右,操作人员发现3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中换热载体--道生油储罐内压力偏高,怀疑道生油冷凝器泄漏。7时30分左右,三聚氰胺装置停车、道生油降温、在冷凝器气相入口和液相出口加装盲板后,由设备制造厂家对漏点进行焊接并经水压试验合格。为尽快完成维修任务,车间组织两个班的保全工和有关人员共19人(均为企业内部员工)在现场同时进行拆除冷凝器气相入口盲板和冷凝器封头复位作业。14时左右,维修人员在拆除盲板时发生爆燃,造成4人当场死亡、15人受伤,其后受伤人员中又有1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山东新泰联合化工“11.19”重大爆燃事故76

76生产车间(分厂)监护作业单位生产部门启动审批作业清理结束启动制定盲板抽堵作业方案确认盲板抽堵作业方案具备盲板抽堵作业条件确认方案盲板抽堵作业作业结束清理结束监护存档初审会签签发

77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1、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2、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达到合格要求。3、作业单位应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生产车间(分厂)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78

78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4、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5、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6、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79

79第三章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7、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8、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9、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10、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802015年3月3日,内蒙古天润化肥有限公司在检维修过程中高压蒸汽喷出,造成现场3名人员烫伤死亡。3月3日17时,天润公司发现合成氨装置存在氢泄漏现象,准备停车检修;18时,生产、安全、设备等部门人员开始办理检修作业票,21时30分办理完结;DCS数据显示汽化炉于21时40分才开始降压停车。22时40分左右,检修人员在未完全泄压、未排空、未确认的情况下,拆开汽化炉的气液分离器底部法兰盲板,高压蒸汽(3.7MPa)喷出,造成3名现场作业人员烫伤死亡。事故原因:天润公司相关部门在生产系统还没有停车时,即签发出检修作业票;检修人员在未确认的情况下拆开法兰盲板,致使高压水蒸气喷出,导致事故发生。

808181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动火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81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定义】坠落基准面: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82

8283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分级】作业高度分段:2m≤h≤5m;5m<h≤15m;15m<h≤30m;h>30m。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m/s)以上;GB/T4200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83

83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分级】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下表的规定;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103563~110220330500距离/m1.72.02.54.05.06.084

84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分级】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GB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85

85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分级】分类法高处作业高度2m≤h≤5m5m<h≤15m15m<h≤30mh>30mAⅠⅡⅢⅣBⅡⅢⅣⅣ86

861、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Ⅳ级高处作业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87

87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案例:2013年7月25日14时40分左右,山东联友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供排水车间第一循环水场在进行冷却水塔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7.25”高处坠落事故经过: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发现1号轴流风机翅片摩擦风筒现象,下午14时10分许,联友公司刘忠杰带领赵林、薛海如二人来到维修作业现场后,未采取任何措施,直接进入风筒检修作业。期间,循环水场操作员倪兵在未与维修现场联络人有效沟通,也未确认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在操作室启动1号风机判断是否有电,致使在风机内作业的刘忠杰、赵林、薛海如摔倒,刘忠杰坠落到作业平台下方约3.6米处的填料层,头部受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88

885、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车间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6、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5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免费获取更多安全精品资料,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89

897、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8、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90

90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0、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11、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91

91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92

92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93

93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范94

949595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五章吊装作业第六章第七章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第八章断路作业

95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96【定义】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9697【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971、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4、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98【安全要求】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

98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99【安全要求】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9910、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100【安全要求】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00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以下情况不应起吊: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101【安全要求】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01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本规范中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102【安全要求】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0212、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103【安全要求】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03104【吊装索具】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04未拉警戒绳;起重的重物固定不稳;没有起吊指挥人员;起吊区域有其他作业人员交叉作业。105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05106未拉警戒绳无人指挥前支撑未放下第五章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06107107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五章吊装作业第六章第七章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第八章断路作业

107108第五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定义】

108109第五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安全要求】

109110第五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安全要求】

110111第五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安全要求】

111112第五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7、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8、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112113113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五章吊装作业第六章第七章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第八章断路作业

113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定义】114

114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前期工作】115

115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116

11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117

117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动土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18

118在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错误做法正确做法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19

119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动土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20

120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0.8米,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米,坡度不大于45度(单边堆土),必要时使用有效的阻挡物或其它限制设备来防止挖出物或其它物料落入坑内。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21

121动土深度超过1.2米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7米)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22

122对深度超过1.2米,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动土现场,应进行气体检测,必要时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标准。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23

123原油集输或天然气埋地管线泄露后,补漏抢险时的动土挖掘作业。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124

124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第七章动土作业安全规范2013年11月22日凌晨发现泄漏,7时左右,组织泄漏现场抢修,使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7时40分,在管道泄漏处路面挖出2米×2米×1.5米作业坑,管道露出;为处理泄漏的管道,现场决定打开暗渠盖板。现场动用挖掘机,采用液压破碎锤进行打孔破碎作业,作业期间发生爆炸。爆炸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事故原因:抢修现场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严重违规违章。125

125126126过渡页TRANSITIONPAGE第五章吊装作业第六章第七章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第八章断路作业

126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第八章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定义】127

127第八章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安全要求】1、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2、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128

128第八章断路作业安全规范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129

129第八章断路作业安全规范4、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①采用安全电压;②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③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④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5、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130

130措施简述距离卸车点东、南、北面40米处各设有路障,禁止车辆通行。指定现场监护人,现场监护。巡检人员回检、监督。第八章断路作业安全规范131

131行政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132第九十八条

132行政处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统称安全许可证),且事故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人员死亡事故的,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及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事故的,要依法吊销其安全许可证。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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