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城市市直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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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城市财政局文件桐财发〔2015〕90号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节约、反对浪费,同时为积极保障机关单位差旅工作必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桐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桐城市财政局2015年7月17日-7-桐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按照厉行节约、保障必需的原则,参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9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

2、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桐城市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市直机关应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单位领导审批,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

3、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桐城市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7-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其中,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含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火车硬席(

4、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九条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出差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

5、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7-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住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十三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未按规定限额标准选择宾馆住宿的,其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补

6、助,实行打卡发放,其中,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除发放伙食补助费外,不再报销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其他任何就餐费用。第十六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补助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接待费支出。-7-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市

7、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补助,实行打卡发放。除补助市内交通费外,不再报销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其他任何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三

8、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见附件2)、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第二十四条市直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7-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不得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暂行办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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