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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30
《个人纳税热点问答(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个人纳税热点问答(二) 问: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人员取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
2、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
3、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所在省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并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再减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此余额除以个人在本
4、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数,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例:张某在振华钢厂工作20年,现因企业不景气而买断工龄,振华钢厂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l万元替张某缴纳“四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以下步骤计算: 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8000×3+10000=64000(元);应纳个
5、人所得税的部分=-64000=96000(元)。 将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进行分摊,张某虽然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6000÷12-800=72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200×20%-375)×12=12780(元)。 (2)退职费收入。对于个人取得的退职费收入,可按照上述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安置费收入。对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
6、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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