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

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

ID:9253451

大小:24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4-25

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_第1页
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_第2页
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_第3页
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_第4页
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宪法彩色笔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司法考试——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知识专题一:行政法概述主要内容: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表-1)特征公共性国家职权性执行性积极性管理性区别对象私行为、私行政自治管理活动狭义立法活动狭义司法活动侦查活动、政治活动★★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表-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

2、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3)分类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合法行政法律优先(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应当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合法性的要求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回

3、避与程序回避)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或不当应承担法律责任)合理性的要求合理行政符合正常理智;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专题二:行政主体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和机构;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的内涵与标准(表-4)标准具体含义权

4、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名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签名盖章上体现责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各类机关、机构、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表-5)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非政府组织与个人①国务院②国务院组成部门③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①各级人民政府②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③三种派出机关(行署、区公所、街办)①被授权的企业组织②被授权的事业单位③被授权的社会团体是主体④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⑤经授权的内设机构⑥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④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⑤经授权的派出

5、机构、内设机构⑥特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④被授权的村居委会非主体①国务院办公机构、办事机构②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③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①地方政府办公机构、办事机构②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③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表-6)部门的设、增、减、并派出机关的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其它可自主决定大区制度已废除省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地区行署须经国务院批准市级政府无派出机关县级政府县级政府设区公所须经省批准,市辖区或县级市设街办须经上一级

6、政府批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表-7)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对象机构、组织机关、机构、组织、个人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没有明确依据,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方式直接授权;间接授权实际委托;推定委托后果获得行政主体资格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专题三: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内容: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核心考点: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行政法规制定的权限与程序(表-8)机关国务院权限①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②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事项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事项立项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

7、项②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起草①由有关部门起草或法制机构起草、组织起草②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审查①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②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举行听证会,有关行政许可的必须听证③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法律配套法规可以传批决定①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直接由国务院审批②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公布①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②公布后30日后施行,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确定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

8、,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③公布后30日内由办公厅报请备案解释①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②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