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治”与“法治”的统一

论“德治”与“法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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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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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摘要:“法治”为当今世界大势所趋,我国社会也正从传统的“伦理社会”向现代“法理社会”转变。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关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又不可替代的,法律与道德在治理国家过程中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也不是完全有效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道德的遵守为底线,道德的运行和实现必须用法律的条文去规范和强制,法制与道德的结合是保证社会稳步有序发展的两个基本手段。从两者的根源上谈起,西方法制的发达和东方对道德的重视,虽形成的历史原因不同,但在最终能殊途同归,根本原因在于其受各种社会规律的制约,人的品德的差

2、异和人格的叛逆性决定了两者存在的合理性,社会经济的发展为道德和法制的建立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道德建设,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和要求,道德为精神文明所追求和倡导,并构成精神文明之核心内容,普及法律知识,灌输道德理念,惟有如此,中国经济社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本文论述了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阐明了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提出了如何保证“德治”与“法治”在依法治国中的统一。以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关键词:法治德治统一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阐述了道德思想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

3、了“以德治国”、“法治”与“德治”的统一①,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发展,是站在新世纪的历史高度,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概括,在理论上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深远的理论意义。在此,作者从理论上论述“德治”与“法治”的辨证统一,以求更好的为现实服务。一、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关系(一)法律与道德在治理国家中,相互影响,相辅相成1.两者相互融合与相互维护一定时期内的法律与道德基本上是和谐一致的,因为二者都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由同一经济基础所决定,受同一政治结构、文化思想所制约,二者在内容上往往相互融

4、合,在作用上往往相互维护。如封建时代的礼,内化为道德,外化为法律,因此柏拉图指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②法律对道德的吸收和维护表现在立法机关将部分基本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条文,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如宪法规定的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等等。道德对法律的吸收和维护则表现为道德观念将“守法行为”作为一项美德,将法律义务化为一种内在的道德义务,变强制守法为良心守法,被动守法为自觉守法,他律守法为自律守法,使法律得以被社会普遍认同,从而内化为道德要求及至信仰。如纳税义务,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等。总之,法律与道德都将秩

5、序、安全作为其追求的主要目标,这也是二者融合的价值基础,而对义务的设置,则是二者互化的中介桥梁。2.两者相互改造与相互促进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中,法律是保障社会正常运作的最重要方式,“法律至上”是整个社会信奉的基本理念,一切社会规范,如政策、道德、宗教、风尚、民族习俗等等,必须服从法律,接受法律的规范、调整,任何与法律相冲突之处,都必须废除或修改。传统的道德观念已被现代法律改造了许多,如沿袭千年的“一夫多妻制”被婚姻法否定后,道德观念上也由认同转为谴责;被传统道德所赞颂的“大义灭亲”也因法律禁止私人行使刑罪权而不再受推崇。但是,“法律

6、至上”的前提是法律本身必须是良法,恶法不能至上。判断法律的善恶,无疑不能缺少道德价值。道德对于法律具有评价、引导的功能。立法必须遵循和追求道德的终极价值:公平与正义;司法必须公正廉明,不可偏私;守法,以良知自律为基础。若一部法律违背基本的道德理念,如纳粹德国的“种族灭绝法”,那么“守法就不再是道德上必须做的正当事情,而仅仅是暴力下的被迫服从而已。”③因此,自然法学派主张“恶法非法”,人民拥有对抗恶法的“消极反抗权”,可拒不服从恶法,直至立法者依照道德原则修改或废除恶法。3.两者相互对立与互排斥法律与道德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虽有统一融

7、合的一面,也必定有对立、排斥的一面。第一,从法与德的价值层次看,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表达的对公民行为的最低要求,其所保证和体现的是基本的和最低限度的德,即法律本身内涵的德,层次比较单一,着眼点在于社会基本的安全、秩序、稳定、效率和公平。所以在道德的基本价值层面应推进二者的渗透与互动,使最低层次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要求获得同一,以法律保障道德,以道德充实法律,二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第二,从法与德的价值内容看,道德强调平均,法律鼓励竞争;道德强调奉献和义务,忽视权利和利益,法律不但追求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更关注权利背后的利益诉求,在某种意义

8、上,法律就是对利益的分配、调整和平衡;道德强调忠义至上,法律则追求效益优先;道德重公益、轻私利,法律则公益与私利并重。所以在道德的理想价值内容层面,法不但要鼓励、倡导和确认高尚道德行为,而且在道德实践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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